(六)民間交往
中國政府鼓勵雙方民間團體、學術機構開展交流,充分發揮民間友好交往機製作用,促進中國同拉美國家友好關係發展。加強同拉美國家青年組織和機構的交流。深化同拉美各國和區域性婦女組織以及非政府婦女組織的友好合作關係,增進相互了解和互信,共同推進性別平等和婦女進步。
(七)環保合作
中方願加強同拉美國家在環保法律、法規、政策方面的交流,推動雙方生物多樣性保護、污染防治、荒漠化防治等領域人員培訓、教育、能力建設合作。
(八)應對氣候變化合作
中國政府高度重視同拉美國家在應對氣候變化領域的合作,願發展和鞏固雙方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其他相關機制下的合作。積極推動雙方開展應對氣候變化磋商、交流和相關項目合作。
(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合作
中方願加強同拉美國家在促進就業、建立和諧勞動關係、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人力資源開發、公務員制度改革等領域的交流合作。通過簽訂和落實雙邊合作諒解備忘錄,深化和擴大雙方社會領域交流,加強雙方在國際勞工組織等國際組織的協調和配合。
(十)減災、救災和人道主義援助
中國政府願深化同拉美國家在減災救災領域的信息共享、經驗交流和技術合作,推動雙方建立相關部門雙邊和多邊定期會晤機制。中國政府將繼續積極回應拉美國家緊急人道主義援助要求,鼓勵並支持中國紅十字會等非政府組織同該地區相關團體開展交流合作。
(十一)扶貧合作
中國政府願加強同拉美國家在減少貧困、縮小貧富差距領域的交流合作,推動雙方扶貧機構廣泛建立合作關係,開展機構信息交流、合作研究等活動。積極開展針對拉美國家扶貧人員的培訓活動,加強同該地區國家或區域性組織的扶貧交流活動,加強人員互訪和相互參加對方舉辦的扶貧會議、論壇等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