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尷尬檢身!陳水扁得撐菊花翻動下體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12 08:49:26  


其中最難堪的情況,莫過於須全身脫光、半蹲、自行翻動下體,以及撐開肛門接受檢查,之後,則要被關進24小時都有監視錄影的禁見房,連上廁所的樣子,都會清清楚楚地被拍到。
  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陳水扁遭聲押獲准,從踏入台北看守所起,他將會面臨一連串尷尬的問題,但其中最難堪的情況,莫過於須全身脫光、半蹲、自行翻動下體,以及撐開肛門接受檢查,之後,則要被關進24小時都有監視錄影的禁見房,連上廁所的樣子,都會清清楚楚地被拍到。 

  經過長達11小時的庭訊,特偵組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陳水扁獲准。今日新聞報道,台北看守所在月前曾以定期維護為名,粉刷看守所忠三舍47間房舍,連木製地板、木床也全面檢查,並進行更新,外界推測,這是為了收押扁的準備動作。 

  為了防範有任何變數,影響司法偵辦,特偵組主任陳雲南在11日下午,曾親自致電板橋地檢署,提醒要提防可能的群眾事件。警方也出動大批警力,在12日清晨已有2千名員警嚴陣以待,警方以拒馬進行封路,範圍以看守所為中心,向外擴張300公尺。 

  另外,曾經坐過牢的“立委”邱毅則要求台北看守所,萬萬不可給陳水扁特殊待遇,他表示,希望看守所用對待一般犯人的方式,來對待陳水扁,不要給陳水扁任何特權與禮遇,“至少要跟我當時一樣,一樣要脫光衣服,脫光褲子,一樣要彎腰檢查。” 

  而所方已透露,即使陳水扁具有前“總統”身分,還是會按照規定,一切依程序辦理,入所的檢身過程,絕不會有特殊禮遇。而根據看守所收容人犯流程,遭羈押的被告入所報到後,身上所有的物品,包括:皮夾、皮帶、鞋襪、衣物等,都要辦理保管登記,身上只著內衣褲。 

  管理員會帶被告到有屏風阻隔的空間,讓他脫掉內衣褲,先由管理員目視觀察身體是否有外傷,接著會翻動頭髮、耳朵,並要求張開嘴巴,以檢視被告是否有夾帶物品,然後被告要自行翻動下體,並彎腰半蹲張臀,同時咳嗽兩聲,藉以檢查被告是否有利用肛門夾帶違禁品入所,此外,還要量血壓、體溫。 

  完成檢身程序後,所方發放看守所的上衣、短褲與藍白拖鞋給被告,並給予專屬編號,將他關進24小時都有監視錄影,約2坪大的禁見房。屆時陳水扁在裡面的生活,無論是洗澡、上廁所等動作,監視器都可以錄得一清二楚。至於維安的部份,所方已經與“國安局”達成共識,即在戒護區內,由看守所的管理員負責,戒護區外則交給4位“國安局”人員,“國安局”並將派員駐守在看守所的頂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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