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3日電/聯合報今天的社論說,經過跨夜周折,“最高檢察署”特偵組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貪汙被告陳水扁獲准。當陳水扁高舉手銬的鏡頭快速散播於國際媒體,為“中華民國”的“憲政法治”留下了刻骨銘心的印記。
社論指出,收押陳水扁,顯示“中華民國”的司法可以偵辦現職“總統”的刑事犯罪而在其卸任後進行訴追;亦顯示,在“中華民國”,無論犯罪者是如何興風作浪的政治梟雄或政治小丑,最後皆難逃法律的制裁。這是“中華民國”“憲政法治”真正升級晉階的大事,也是全球華人世界在“憲政法治”上空前無匹的壯舉。事實證明,“中華民國”不但由全民直選“總統”,且能將作奸犯科的“總統”繩之以法。
陳水扁將接受司法審判,整個“國家”的“憲政法治”亦待療傷止痛。在陳水扁罄竹難書的罪孽中,貪汙恐怕只是其中最微不足道的部分。陳水扁真正重大的罪孽是:一、他汙染摧毀了民主、憲政、法治及文明的一切是非標準;二、他撕裂並重傷了“中華民國”;三、他幾近摧毀了民進黨;四、他使台獨的形象破毀,可實現性幻滅。陳水扁不止貪汙,他毀了他的家庭,毀了他的黨,毀了“國家”;他是可用“禍國殃民”四字來形容的“國之罪人”。
社論說,“憲法”保障現職“總統”,除內亂外患罪外,在卸任前不受訴追;此一憲制所形成的司法空窗期,竟使得陳水扁一錯再錯,愈陷愈深。起初,他用“南線專案”等謊言來脫罪,這尚可謂只是一般罪犯的自衛手段;但隨著案情對他愈趨不利,陳水扁竟然在“立委”及“總統”大選中挾持了整個民進黨,使民進黨敗在“挺獨護貪”;至民進黨失去政權,陳水扁更以憑空捏造“台獨建國基金”來做為脫罪說辭,直至聲押前夕,他還聲稱是“為一邊一國台灣國的誕生而坐牢”。扁家貪案爆發以後的近三年來,陳水扁每一次辯解,每一步掙扎,皆使得是非混淆、人心濁亂,亦使“國家”社會發生更大的撕裂,造成更大的傷害。
然而,如果回顧陳水扁的困獸之鬥,其實是何其拙劣愚昧。他不惜毀黨毀“國”而欲爭取者,只是希望勿在歷史上留下“貪汙犯陳水扁”的烙印,而希望世人能認為他是為“台灣國”而坐牢;因而辯稱,他的“大水庫”是用於資助民進黨及台獨活動,他的海外匯款是“台獨基金”。但是,這種童話級的謊言孰其能信?隨著逐漸揭露的案情顯示,陳水扁不止是一個臨機被動而收賄的貪汙犯,其實可謂是一個“貪汙公司”的主事者,多件貪案呈現完全專業化的SOP(標準作業程序),“沒有一毛錢進入陳水扁的私人口袋”,而是巨額贓款滔滔滾滾流入了扁家的“大水庫”中。
陳水扁不惜毀黨毀“國”,想要將“貪汙犯”的罪名轉化成“台灣國教主”的冠冕,這是痴人說夢,亦是異想天開。現在,收押陳水扁,起訴移送審判在即;當起訴書發布的那一日,抽絲剝繭,條分縷析,應當就是“貪汙犯”與“台灣國烈士”的爭議真相大白、答案揭曉之日。
社論表示,面對“憲政法治”史上的此一重大時刻,我們期望“國人”,能以“國家”“憲政法治”的升級晉階來評價本案;這不只是收押陳水扁一個被告而已,而是顯示了“中華民國”的法律高於“總統”,“中華民國”的憲政不是任何政治流氓所能踐踏蹂躪。“總統”犯法,與平民同罪。經由本案的試煉,“中華民國”的民主、憲政、法治及政治文化,皆有療傷止痛、繭蛹化蝶的可能性。
我們也欲寄語民進黨,陳水扁收押,暫時中止了他對民進黨數年來的政治凌遲,也出現了再次與扁切割的契機;因此,民進黨對陳水扁的收押、起訴、審判及特赦,皆應有一重新評量的論述與操作,不可再自陷於泥淖之中。
陳水扁高舉手銬的那一幕,將永存世代“國人”的心中。手銬上面有陳水扁罪孽的汙穢,有社會正義受傷的淚漬,有“國家”遭撕裂的血痕,但也有“憲政法治”正義終得伸張的光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