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實做好社會保障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穩步提高社會保險待遇。做好2009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工作,抓緊測算和研究制訂方案,加大基金調劑力度,確保調整後的養老金按時足額發放到位。繼續調整失業保險金標準和工傷保險待遇,降低醫療保險基金起付線或提高封頂線,以提高保障水平。
另外,著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適當降低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率。
具體措施包括,多渠道籌資,努力解決各類關閉破產企業和困難企業退休人員參加醫療保險問題,實行退休人員醫療保險屬地管理,其保障待遇與單位繳費脫鈎。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基金結餘規模較大的統籌地區,可採取一次性措施適當降低一定時期的繳費費率,減輕困難企業繳費負擔和參保人員費用負擔。
穩定勞動關係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加強對企業勞動關係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勞動關係調處應急反應機制。
要了解企業特別是勞動密集型企業用工動態,及時掌握關閉停產企業勞動關係處理和生產經營困難企業裁員情況。完善應急工作預案,預防和妥善處理群體性事件,做到早發現、早處理、早報告。建立快捷的勞動爭議仲裁綠色通道,及時處置重大勞動爭議和集體勞動爭議。加大勞動爭議調解力度,力爭將小額、簡單、涉及人數較多的勞動爭議通過調解化解在基層。
要妥善處理工資和工時問題。根據當前經濟形勢和企業實際,近期暫緩調整企業最低工資標準。區別不同情況,指導符合條件企業及技術先進型服務外包企業實施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時制。
切實做好對農民工的服務工作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提出,要引導農民工有序流動,積極開展對農民工的就業服務。
具體措施包括,要及時了解本地區在外務工的農民工就業狀況和返鄉情況,加強對勞動力市場信息的監測和統計,作出分析研判,採取有效措施加以引導。
輸入地要利用多種途徑,及時發布用工信息,將已在用工地穩定就業半年以上失去工作的農民工納入失業登記,對符合條件的農民工要通過失業保險基金及時核發一次性生活補助,並提供免費的職業介紹和政府補貼的職業培訓等就業服務。
輸出地要依托鄉鎮勞動保障工作平台,結合當地實際和農民工需求,適應轉崗轉業和結構調整的需要,大力開展就業培訓和創業培訓,為返鄉農民工就地就業和創業提供服務。
此外,要維護農民工的勞動權益。妥善處理倒閉企業、裁員企業與農民工的勞動關係,把解決拖欠工資作為維護農民工權益、維護社會穩定的重要任務抓好落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