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訊/馬政府的消費券怎麼發?怎麼用?臺灣“行政院長”劉兆玄今天下午1時左右表示,消費券計劃以“人”為對象,只要是國民就是發放對象,不是以“戶”為對象,每人消費券額度3,600元,且不排富,希望能在春節前發出。
據聯合新聞網報道,劉兆玄表示,消費券必須在明年底用完,個人也可以用他人的消費券,如果有人把消費券捐贈給公益慈善團體,可抵稅。
劉兆玄說,消費券整體預算需要820多億元,全部執行完畢後,在經濟上發揮效益是2009年度增加0.64%的GDP。預算會用特別預算推動,要針對債務法跟預算法的限制提出特別法, 目前已就立法時間點跟“立法院長”王金平初步交換了意見,會盡快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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