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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龍表示,陳水扁雖然被羈押,還是有一定的人權。(中評社 康子仁攝) |
中評社台北11月21日電 (記者 康子仁、黃筱筠)陳水扁委任律師鄭文龍這幾天因為幫扁宣讀聲明,以及將外界的訊息傳遞給他,台灣“法務部”打算展開調查,最重不排除撤照處分。鄭文龍表示,陳水扁只是羈押中的被告,還是有一定的人權,不能因為不喜歡他,就剝奪其權利。
鄭文龍指出,依照相關規定,律師有三不,不要夾帶不法東西、不要洩漏偵查中秘密,以及不要串證,但他都是謹守本分。
鄭文龍強調,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只要被告沒有串供,就不符合羈押的目的,但是不能過分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思想和言論自由等。鄭文龍認為,即使陳水扁羈押在看守所,還是有一定的基本人權,不能因為不喜歡他,就不給他基本的人權。
鄭文龍說,“法務部”這樣講,他一開始當然會害怕,但是道理越辯越清楚,應該沒有任何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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