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外交休兵”與台灣的國際“生存空間”問題
(1)有的學者說:“外交休兵”就是互不挖對方建交國的牆角,維持甚至是“凍結”兩岸各有的建交國數目不變。
這種提法是不科學的。因為與雙方各自建交的國家均是主權國家,它們有自主選擇建交國的權力。與台灣建交的小國今後仍可能出於自己的國家利益和對世界形勢的判斷與台灣斷交,但這既不是出自大陸“挖牆角”,也非大陸能阻止。但只要出現這種情況,台灣就宣傳這是大陸對台灣的“挖牆角”和“打壓”,這顯然是不科學的。
(2)有學者主張“外交休兵”就是兩岸互不與和對岸斷交的國家再建交。
這樣做可以避免誤判與台灣(或大陸)斷交的國家是另一方“挖牆角”所致。這樣做,對於這個小國來說,如與一方斷交,則意味著導致與兩岸均無幫交的後果,因此而不會冒然與已建交的一方斷交。但這樣的“休兵”,仍會使發生“斷交”的一方少了一個邦交國。
(3)對和兩岸均未建交的新成立的國家,兩岸應尊重新國家的主權選擇。這不是對現存的邦交國“挖牆角”,不在“外交休兵”的範疇。
(4)聯合國是最大的外交舞台,應是“外交休兵”的重要範疇。
在台灣2008年3月“返聯”、“入聯”公投都失敗後,執政的國民黨政權就不應該挑戰國際上的一中框架,要求參加只有國際上承認的主權國家才能進入的聯合國及聯合國所屬的國際組織。如果使兩個中國,一中一台通過聯合國及其所屬的國際組織而國際法理化,中國人民能容忍中國的領土和主權永遠被分裂和分割嗎?
3、兩岸需要換位思維,加深互信,從現實出發,在以下方面進行努力:
(1)兩岸在和自己建交的邦交國中,對持有台胞證和有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與“中華民國”護照的兩岸人民一體服務,一體保護。大陸從1979年後就開始這樣做了,在1990年海灣戰爭中的伊拉克,中國駐伊拉克使館對在伊拉克和科威特的台灣同胞的所作所為舉世共睹。
(2)為進一步拓展台灣和世界上所有國家和地區的經貿和文化交流,發展經濟,造福台灣民生,先協助台灣以“中華台北”名義成為和台灣民生有關的國際組織的觀察員。至於以“共組”的辦法,組成以大陸為團長,台灣為副團長的中國常駐聯合國代表團,共組使館或設立由台灣人出任副領事的領事館等方案,可以進行研討、論證。只要兩岸都以人民的福祉為依歸,上述問題都會在和平發展的歷史階段中逐步獲得解決。
當前陸客入台遊,從手續複雜團進團出的包機遊,開始向手續簡便,有定期航班的個人自由遊發展。兩岸直航的截彎取直,有兩岸特色的綜合經濟合作機制的儘快建立,都可望在近期內實現。2009年應該是兩岸交流合作大發展、見大實效的一年。只要國民黨主政者走出模糊意識形態的誤區,把重點放在不分藍綠,全力改善民生發展經濟,確保兩岸和平發展上,在兩岸的共同努力下,台灣一定會克服國際油價、糧價、金融危機以及島內民主發展的陣痛所帶來的暫時困難,迎來兩岸和平發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