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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夫婦同意檢追錢 法界:有助爭取減刑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1-26 23:00:32  


  中評社台北11月26日電/陳水扁兒子陳致中夫婦今天同意特偵組循司法互助途徑,取回扁家在瑞士約7億元,但未簽授權書。法界人士認為台灣要取回這筆錢的變數仍多,但有利陳致中夫婦爭取減刑。

  因追討不法所得已被台灣“法務部”列為偵辦貪瀆案件的指標程序,在上週扁家友人蔡銘哲、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兩人同意將藏匿海外的新台幣1億元及3000萬元“犯罪所得”匯回台灣後,特偵組希望進一步追回扁家海外資金,不必曠日廢時走完審判程序後,才向瑞士追討。

  中央社報道,陳致中夫婦並未簽署轉帳同意書,只是在應訊中同意,最後在筆錄上簽名。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表示,未來與瑞士司法互助時,就以具名筆錄替代授權書,向瑞士檢方提出返還遭凍結的7億元款項。

  檢方人士表示,基於追討拉法葉軍購佣金案時,台灣司法單位花費過多律師費,在瑞士打相關返還訴訟,因此,特偵組這次希望取得扁家同意,減少追討時間與經費,但特偵組未能取得當事人授權,若以筆錄替代,屆時能否被瑞士接受,仍有疑問,特偵組向瑞士請求解凍將錢先匯回台灣的主動權在對方。

  此外,扁家鉅款疑涉洗錢,除台灣在偵辦外,瑞士檢察官也在調查,檢方人士認為,台瑞之間沒有正式司法互助協定,若無當事人授權,現階段透過司法互助請瑞士將錢交給台灣,難度較高,外界不要以為台灣討回這筆錢的時間指日可待,今天的進度只能算是追錢“露出曙光”。

  曾任檢察官的律師李傳侯表示,如果特偵組能順利取得這筆7億元,程序上僅屬扣押,未來還是必須等法院判決定讞、經法官宣告為貪污犯罪所得,才能依法沒入,繳歸庫房。

  不過,李傳侯認為,陳致中夫婦既已同意讓特偵組追錢,因攸關犯後態度及犯罪情狀,未來有助於讓檢方據此向法院聲請從輕量刑,甚至爭取到緩刑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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