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3日電/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評為“不稱職”等級的公務員將被辭退,“公務員隊伍將建退出機制”的說法終於首次落到了“紙面上”。昨天,國家公務員局連發《公務員培訓規定》、《公務員獎勵規定》、《公務員考核規定》三個試行規定,并於即日起生效實施。
考核決定薪水職位
北京晨報報道,根據 《公務員考核規定 (試行)》,“德、能、勤、績、廉”五方面表現和工作實績是考核一名公務員是否稱職的主要標准。公務員年度考核的結果作為調整公務員職務、級別、工資以及公務員獎勵、培訓、辭退的依據。
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 “優秀”、“稱職”、“基本稱職”和“不稱職”四個等次。考核包括個人總結述職,主管領導給出評語和考核等次建議,由本機關負責人或者授權的考核委員會確定考核等次,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被考核公務員,并由公務員本人簽署意見。對擬定為優秀等次的公務員還要在本機關範圍內公示。
五年稱職晉升一級
公務員年度考核累計兩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對應工資標准可提高一檔工資;累計五年被確定為“稱職”以上等次的,在所任職務對應級別範圍內晉升一個級別,并享受年度考核獎金。
公務員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要被降低一級職務,該考核年度不計算為上述晉升級別和級別工資檔次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獎金。尤為引人注目的是 “連續兩年年度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等次的,予以辭退”的明文規定,這意味著被視為“金飯碗”的公務員崗位首次出現落在“紙面上”的退出機制。
為國爭光可獲獎金
《公務員獎勵規定(試行)》明確,公務員或公務員集體如有“為增進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做出突出貢獻”,“愛護公共財產、節約國家資財有突出成績”,“在對外交往中為國家爭得榮譽和利益”,“在搶險、救災等特定環境中做出貢獻”等情況,應予以獎勵。
對獲得獎勵的公務員,按照規定標准給予一次性獎金。對於因同一事由已獲得上級機關獎勵的,下級機關不再重複獎勵。各地各部門不得自行設立該規定之外的其他種類的公務員獎勵,不得違反該規定標准發放獎金,不得重複發放獎金。 晨報記者 薑葳
各國公務員考核規定
●新加坡:喝酒超百元視為不廉
新加坡公務員考核辦法非常細化和明確。譬如政府甚至規定公務員用公款喝一百元錢以上的酒就要被視為“不廉”,予以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