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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基會談判人員的財產申報問題,成為綠營“立委”關切的焦點。(中評社李仲維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3日電(記者 李仲維)台灣海基會雖然是財團法人性質的民間組織,但代表官股的董事長江丙坤及副董事長兼秘書長高孔廉仍將依照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在明年1月28日以前向“監察院”申報財產。
海基會談判人員是否有和大陸方面有利益往來的關係,上午成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民進黨“立委”質詢的焦點。“陸委會”發言人劉德勳透露,其實“法務部”早在10月1日就行文給“陸委會”,要求海基會董監事成員當中,代表政府和官股的董監事必須申報財產。
目前代表政府的海基會董監事,因為本來就是政府副首長層級的官員,因此依法原本就必須申報財產,換句話說,只有江丙坤、高孔廉兩位代表官股的董事必須向“監察院”提出財產申報。
至於昨天新上任、代表企業界的海基會副董事長許勝雄則無須申報財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