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4日電(記者 康子仁)台灣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及的圖利和洩密案,台北地院一審判處10年重刑。葉的委任律師杜英達表示,對於法官的判決結果,他無法接受,也無從理解,完全是判決錯誤,當事人一定會提出上訴。
杜英達指出,他很好奇,法官要認定葉盛茂獲得新台幣幾千萬或幾億的不法利益,如果判決理由沒有認定,那就應該是未遂,但是貪污治罪條例當中,對於未遂犯是無罪的。他強調,等收到判決書後,一定會依法提起上訴。
對於法官在判決書當中,提及葉盛茂從偵查到審理期間,多次更改供詞,迄今未誠實面對司法、坦承犯行,顯見其毫無悔意。杜英達質疑,如果法官認為前後有更改證詞,難道兩次都不對嗎?還是每一次講得都不對?
杜英達說,對於法律的見解他一向非常有信心,相信上訴之後,高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一定會支持他的看法,因為有太多高院和“最高法院”的判決,和地院法官的認定不一樣。對於圖利罪的部分,“我非常有把握,他們的判決是判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