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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條貪汙最大尾被告 偵查過程令人拍案驚奇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8-12-12 23:29:33  


  中評社台北12月12日電/台灣司法史上最大貪汙案從區區1480萬元“國務機要費”貪汙款查起,查出扁家擁“海角N億”,偵查過程令人拍案驚奇,挖出真相的特偵組固然獲褒獎,有人為之叫好,但基層檢察官則認為台北地檢署可記上一支嘉獎。

  聯合晚報報道,特偵組在陳水扁卸任後,將扁家人限制出境,絕對是令扁家人後來插翅難飛的聰明處分,事後證明,扁家確有跡象在紅衫軍風起雲湧之際想流亡海外,因被限制出境,扁在羈押前只能到處取暖,困獸猶鬥,這筆功勞帳要記在特偵組頭上。

  前查緝黑金行動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結“國務機要費案”時,沒有建議法官扣押被查出的1480 萬元犯罪所得,理由很簡單,即陳瑞仁沒有查到贓款去處;陳瑞仁另未針對“國務機要費”“機密費”開鍘,剛好留下特偵組擴大辦案的籌碼,順利連接洗錢案。

  特偵組接手“國務機要費案”後,清查扁家國內資金,到今年8 月14日陳水扁自承有海外密帳並向國人鞠躬、道歉後,案情急轉直下,陳水扁及家人不久後被特偵組改列洗錢被告。

  瑞士聯邦檢察署今年1月7日凍結陳致中、黃睿靚美林銀行、蘇黎士銀行帳戶,懷疑“海角7億”涉及洗錢,徵信2人;6 月16日,發函台灣“外交部”請求司法互助,“法務部”7月接獲函件,由台灣高檢署指定台北地檢署分“助”字案號,派主任檢察官慶啟人赴瑞土查案,一探扁家密帳究竟。

  台北地檢署分“助”字案同時認為,扁家被瑞士查到洗錢,不可視而不見,在提供瑞士扁家犯罪資料時,也開口索取密帳資料,但外界並不知道,台北地檢署當時也有意查扁案,上簽呈簽分“他”字案偵辦,這一段過程在發展中,但特偵組還在研究“國務機要費”。

  洗錢案爆發後,特偵組依法院組織法向地檢署 “要”了這件“他”字案,此時,慶啟人又根據瑞士資料再飛新加坡尋求司法互助,要到吳景茂在荷蘭、南非標準、瑞士信貸等銀行新加坡分行的帳戶資料,該份資料重要無比,它上連瑞士密帳,下接扁家人頭,特偵組取得如獲至寶,案情峰迴路轉。

  9月25日開始,特偵組偵查步調由慢變快,並決定對被告採取強制處分,從聲押扁辦出納陳鎮慧開始,到11月11日“雙十一”約談陳水扁並且聲押,翌日由法院裁准羈押,上演扁案以來最令人震撼的偵查佳作,偵辦台灣司法史上“最大條”的貪汙弊案、收押了“最大尾”的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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