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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陳鐶表示,並沒有要檢察官不能具體求刑。(中評社黃惠玟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15日電(記者 黃惠玟)特偵組起訴扁卻未被具體求刑,當時發言人陳雲南表示,是因為今年3月“法務部”的一只公文,要求給公訴檢察官裁量空間,然而,“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表示,“法務部”並沒有禁止檢察官不能具體求刑,而是求刑必須詳細列舉理由,不能空泛。
吳陳鐶在“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接受國民黨“立委”邱毅質詢時,承認邱毅所拿出的公文確實就是陳雲南引述的公文,不過,他澄清,當時確實是希望給公訴檢察官可以裁量的空間,但並沒有嚴格禁止檢察官不能具體求刑。
邱毅認為,吳陳鐶的回答等於告訴了大家,陳雲南不是推卸,就是說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