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16日電/台灣“陸委會”副主任委員傅棟成今天表示,未來兩岸簽署的各項協議應會冠上“海峽兩岸”作為基本名稱,也會以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為協議簽署主體。
中央社報道,第二次江陳會談簽署的4項包括“海峽兩岸空運協議”、“海峽兩岸海運協議”、“海峽兩岸郵政協議”與“海峽兩岸食品安全協議”,都以“海峽兩岸”作為基本名稱。
媒體問及是否會成為未來兩岸簽署協議的慣例時,傅棟成表示,冠上“海峽兩岸”作為協議基本名稱,應該會是未來比較可能採取的方式。
傅棟成說,以第三次江陳會可能簽署的金融監理備忘錄(MOU)來說,簽署的主體若能是“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與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當然是最好”。但以現行兩岸關係的特殊性來看,應該還是會以海基會與海協會為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