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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辦救扁 群眾活動退居二線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05 00:23:51  


  中評社台北1月5日電(記者 黃筱筠分析報導)陳水扁再度被羈押進入第七天,扁辦“救扁”的方法與前次收押時有點不同,這次顯然著重在法律面,利用挺扁活動氛圍聲援可能退居第二線,在司法途徑無法有效獲得成果,挺扁活動才可能再次舉辨。

  11月12日陳水扁第一次遭到羈押時並沒有提出抗告,之後扁辦舉辨多次挺扁晚會,試圖利用挺扁的輿論力量,讓檢察官、法官感受壓力,爭取釋放。扁這次再度被押,扁辦策略已經作了修正,最快今天就會提出抗告。

  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在更審羈押庭時,曾提到“抗告”是當事人或證人等其他受法院裁定之人,對下級法院的裁定不服,直接向上級法院請求廢棄或撤銷原裁定的救濟程序。鄭文龍庭上曾經質疑檢察官是否具有抗告權,法官並不認同鄭文龍論述,並且裁定扁羈押不禁見。

  但從鄭文龍的論述中不難看出扁辦絕對會提出抗告,因為扁是論述中的當事人,至於抗告若不成,扁委任律師團也可能企圖按照上述理論提出“釋憲”,請大法官解釋到底檢察官是否有抗告權,若是“憲法”解釋檢方無抗告權力,則更審羈押庭裁定則無效。

  不過,因為高院已經在二度更審時,明確表示過檢方是有抗告權,因此若要藉由“釋憲”替扁羈押解套,並不樂觀。至於扁委任律師團,還是會持續提出聲請法官迴避,目前地院已分案,要是裁定維持蔡守訓審判長的合議庭審理,扁律師也可能以換法官違反平等原則再度“釋憲”,希望能夠獲得羈押裁定無效。

  要是法律的動作都無法對於扁羈押做出不同裁定,獨派挺扁的姚嘉文、陳唐山將視情形與扁辦開始籌備挺扁活動,就像扁首次羈押,可能再度籌劃北、中、南的挺扁活動。不過,扁辦既然會將法律途徑列為救扁的第一動作,那就表示挺扁活動聲援扁的力量,已經不夠力,若法律面無法救扁,要用挺扁民眾力量救扁,顯然也是狗吠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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