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產業合作。全力支持在珠江三角洲地區的港澳加工貿易企業延伸產業鏈條,向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發展,實現轉型升級。同時支持勞動密集企業順利過渡,并協助港資企業拓展內地市場,以增加應對外部環境急劇變化的能力。深化落實內地與港澳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CEPA)力度,做好對港澳的先行先試工作。支持粵港澳合作發展服務業,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貿易、航運、物流、高增值服務中心和澳門作為世界旅游休閑中心的地位。堅持上下游錯位發展,加強與港澳金融業的合作。支持港澳地區銀行人民幣業務穩健發展,開展對港澳地區貿易項下使用人民幣計價、結算試點。鼓勵共同發展國際物流產業、會展產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加大開展銀行、證券、保險、評估、會計、法律、教育、醫療等領域從業資格互認工作力度,為服務業的發展創造條件。支持珠江三角洲地區企業到香港上市融資。支持科技創新合作,建立港深、港穗、珠澳創新合作機制。規劃建設廣州南沙新區、深圳前後海地區、深港邊界區、珠海橫琴新區、珠澳跨境合作區等合作區域,作為加強與港澳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等方面合作的載體。鼓勵粵港澳三地優勢互補,聯手參與國際競爭。
共建優質生活圈。鼓勵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文化、應急管理、知識產權保護等方面開展合作,為港澳人員到內地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推動專業技能人才培訓的合作。完善粵港澳三地傳染病疫情信息通報與聯防聯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合作機制和食品、農產品衛生事件互通協查機制。支持建立勞動關系協調合作機制。共同建立綠色大珠江三角洲地區優質生活圈。鼓勵建立污染聯防聯治機制,開展治理環境污染、共建跨境生態保護區、保護水庫集水區。支持粵港共同研究合作發展清潔能源及可再生能源,實施清潔生產等方面的合作,建設具有經濟效益的區域能源供應銷售網絡。確保輸港澳農副產品和供水的優質安全。支持粵港澳合作推行清潔能源政策,逐步實現統一采用優於全國其他地區的汽車燃料、船舶燃油與排放標准,力爭改善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量。支持發展珠江三角洲區域的循環經濟產業,鼓勵粵港澳開展物料回收、循環再用、轉廢為能的合作,研究廢物管理合作模式。
創新合作方式。加強與港澳協調溝通,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合作。支持粵港澳三地在中央有關部門指導下,擴大就合作事宜進行自主協商的範圍。鼓勵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與港澳共同編制區域合作規劃。完善粵港、粵澳行政首長聯席會議機制,增強聯席會議推動合作的實際效用。堅持市場為主、政府引導的原則,進一步發揮企業和社會組織的作用,鼓勵學術界、工商界建立多形式的交流合作機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