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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鴻鍊列被告?“外交部”:保留法律追訴權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09 13:45:33  


  中評社台北1月9日電/媒體今天報導,特偵組上午已證實,民進黨“立委”去年底向特偵組告發“外交部長”歐鴻鍊涉隱匿美國函覆李慶安是否具有美國國籍公文,特偵組已簽分“特他案”將歐鴻鍊列為被告。“外交部”上午罕見發布新聞稿澄清,發言人陳銘政表示,對於少數“立法委員”及新聞媒體在未經確實查證下即針對歐鴻鍊發表不實指控,構成污蔑事實,“外交部”為維護歐鴻鍊清譽,決定保留法律追訴權。

  今日新聞報道,北檢偵辦李慶安案後,除將李慶安列入境管外,並第四度向“外交部”要求提供美方資料,“外交部”發言人陳銘政昨天表示,已在7日提供給檢方。不過,據媒體報導,雖然原本堅持不能給檢方資料的“外交部”,在輿論壓力下,改口說可以給,但是北檢昨天等了一整天,還是沒拿到資料,而北檢預定在下週二上午10時將傳訊李慶安。

  “外交部”今天公佈與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公文往返流程資料,再度強調,北檢去年5月22日、7月14日、9月10日三次的請求,“外交部”均因上無美方資料,所以無從提供。而美方資料最後是在去年12月才收到。

  “外交部”說,今年1月5日,北檢第四度來函,該部隨即於1月7日以外條二字第09801000960號函將AIT/W致台駐美國代表處之相關查證電報函送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

  “外交部”新聞稿說,對此案自始秉持效率、正確、尊重機關分工原則,積極協助辦理,絕無少數“立委”誣稱“外交部”在辦理此案上有隱匿公文的情事。

  “外交部”還說,對於少數“立法委員”及新聞媒體在未經確實查證下即針對歐鴻鍊及“外交部”向外界發表不實的指控,已嚴重影響歐鴻鍊及“外交部”同仁的名譽並構成污蔑事實。對此“外交部”除深表遺憾外,為維護歐鴻鍊及“外交部”同仁的清譽,“外交部”決定保留法律追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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