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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費券比現金管用 收購大熱門(組圖)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17 12:18:26  


明天就要發消費券了,業者爭食商機,全台熱翻天。(中評社 鄒巧韻攝)
  中評社台北1月17日電/台灣即將在明天發放全台每人新台幣3600元消費券,企業為了爭食消費券大餅,無不挖空心思推出各種優惠方案,間接造成消費券比現金管用的效應。馬政府剛剛推出消費券政策時,外界認為屆時可能有不少人會想把消費券賣掉,換回現金;但現在發現正好相反,消費券大受歡迎,甚至有人想用現金去換消費券,爭取使用消費券的優惠。

  台灣《自由時報》報導,領完消費券沒幾天就碰到過年,農曆春節長假更增加使用消費券的誘因,台北市和台中市等很多大飯店,讓民眾在春節也可以使用消費券優惠折扣,提高住房率。家住高雄的陳小姐和家人約好北上過年,但住一晚飯店就會用掉一份3600元的消費券,他們打算來台北市玩5天,還差2份消費券,就拿現金和家人或親友交換。

  消費券換現金,也正好滿足手頭比較緊的人的需求。北市有一位劉姓國中生跟媽媽吵著她不要消費券,她要現金,劉媽媽失業半年,一直找不到工作,經濟拮据,不可能有多餘的錢給孩子,剛好舅媽需要額外的消費券,兩人約定交換,滿足彼此需要。

  就讀北部一所大學的王同學則說,景氣不好,能省就省,因此有朋友要跟他用現金換消費券,他非常樂意,朋友還加碼為4千元跟他換,他要用來繳部分的學雜費。
  
  私下換消費券外,網路上也找得到公開購買的聲音。一位1979年生的網友在網上發問,想要用現金小額交換消費券,不過他還殺價想用九折現金價購買,回覆的網友則警告他買賣消費券可能是違法的。

  “經建會”表示,根據“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條例”,消費券不得轉售,違者將處一到三倍罰金,不過,罰的是營業人,對一般民眾並無相關罰則規定。

  “經建會”表示,消費券原則是“流通不限制、兌現要合法”,主要控管部分在消費末端,也就是營業人的兌換階段。如果“營業商家”大量搜購消費券,向銀行兌換時會出現營業額大於發票的異常現象,這部分“財政部”相關人員將加以查緝。

  “經建會”說,民眾用現金向他人購買消費券,拿到消費券後,還是得花費掉,同樣達成消費行為與效果。但“經建會”也強調,雖然不開罰民眾,但不鼓勵大家這樣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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