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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陳水扁台獨方案 挾持獨派挾制民進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1-21 09:00:50  


  中評社台北1月21日電/陳水扁在《台灣的十字架》書中,對貪案的辯白並無足道,較具印象者僅在指蔡銘哲“偷印名片”、“招搖撞騙”等語;他將全書的重點置於政治操作,自稱是“法理台獨”的追求者與實踐者,並鼓吹在今後三年,以“拒統公投運動”為台灣政治運動的主流。

  聯合報今天社論指出,陳水扁不認罪,不甘以貪汙犯為自己的歷史結論;因而,他全力將自己塑造成台獨的旗手。他的低目標,是藉此挾持民進黨,使民進黨不能與他切割;他的高目標,則是幻想他仍有再度成為綠營共主的機會,甚至有第三次競選“總統”的可能性。在書中,他稱夢見自己三度出馬選“總統”,並將二六三○解析為“三任總統”。

  若將此書視為陳水扁親頒的台獨經典,其中的矛盾、淺薄與虛偽,皆令人驚異。他最後總結的行動綱領是:從今年二二八的“台灣建國會議”,開始推動為期三年的“拒統公投運動”,連署目標為七百萬人,非但拒統公投可過關,更可贏得二○一二年的“總統”大選。

  如同“入聯公投”,“拒統公投”又是一個“假命題”。一、既謂追求“法理台獨”,何不直接訴諸“台獨建國公投”?二、兩千三百萬人何曾受中共統治?而不受中共統治既為當然之理,與已然之事實,卻又何須公投?三、此類公投,除了一再撕裂台灣,豈是對抗中共的辦法,又豈能藉此實現“法理台獨”?四、台灣人民已被陳水扁玩弄過三次公投,豈會再受愚弄?

  陳水扁自剖他在統獨議題上的心路歷程稱,他曾主張過“一國兩國”(一個中國下的兩個中國)、歐盟模式、德國模式、朝鮮模式;至出任“中華民國”“總統”,又主張“四不一沒有”,亦即否定台獨。民眾皆應記得,陳水扁曾說,台獨是“自欺欺人”、“辦不到就是辦不到”。從他自述的生命史中可以看出,陳水扁此一階段開始主張台獨,其實是在其家族貪案爆發之後,尤其是在二○○六年海外洗錢曝光之後;顯然,台獨只是陳水扁用為處理貪案所形成的政治生命危機的政治槓桿而已。

  因而,陳水扁在書中仍然只以訴諸台灣悲情的手法來支撐台獨,但對台獨可行性的論述卻依然全無進展。陳水扁一方面強調台獨的困難,用以引發悲情;但台獨既如陳水扁所說的那般困難,則“法理台獨”的可行性何在?這是陳水扁必須解釋的矛盾。

  例如:一、陳水扁在書中用相當篇幅及令人駭異的強烈語調論析美國之反對台獨。他說,“美中合作,葬送台灣利益”;這其實已是對美國的公開指控。然而,倘美國立場若此,“法理台獨”的空間何在?二、陳水扁徹底否定了兩岸之間存有和解共存的可能性,他將中共對台政策鎖死在“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省”的定位上,甚至拒絕或不希望北京作出轉圜,因而顯得比中共更憎惡及否定“一中各表”。然而,倘中共的立場若此,“法理台獨”的機會何在?三、尤其不可理喻的是,陳水扁提出的終局解決方案,竟然是“先獨後統/獨而後統”。但是,“後統”算不算“終極統一”?且既主張“法理台獨”,豈又能“後統”?四、何況,既然要舉辦“拒統公投”,怎又謂“獨而後統”?陳水扁的這一部台獨經典,可謂前後顛倒、邏輯錯亂、色厲內荏。

  說穿了,陳水扁在書中的台獨方案,只是挾持獨派進而挾制民進黨的政治操作而已。令人玩味的是,他在書中臚列了美麗島大審時,黃信介、林義雄、施明德等八名被告對台獨議題的答辯供詞,暴露了八人當年一律言詞閃爍、不敢公開承認台獨主張的尷尬情狀;陳水扁似在藉此凸顯自己才是“法理台獨”的唯一及最高代表人物。另一方面,他在書中且明顯抵制李登輝、謝長廷與蔡英文,而力捧“秀蓮姊”等,這亦顯然是著眼於綠營的路線與權力鬥爭。

  二二八將屆,蔡英文的“台灣民間國是會議”,與陳水扁的“台灣建國會議”之間,將有一番競合角力;而陳水扁是否能夠藉此發動為期三年的“拒統公投運動”,亦是未知之數。

  不過,無論如何,這將皆只是綠營內部的茶壺風暴而已。台灣社會雖將因綠營內鬥的撕裂而感受痛苦,但台灣的大局已絕無可能再落於“自欺欺人”的陳水扁及台獨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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