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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以了自己負責賠因發放消費券而短少的5百多萬元。 |
中評社台北1月23日電/台灣“內政部”部長廖了以今天表示,扣除截至今天清查出的短列部分,第一階段消費券發放短差金額為新台幣1228萬3900元。他重申會負責到底,一肩扛起所有責任。在保險理賠約480萬元後,廖了以將會賠付500多萬元。
廖了以今天舉行臨時記者會,說明消費券發放金額短缺的後續處理情況。
中央社報道,他表示,根據郵局1月22日的統計,18日消費券發放當天,全台1萬4202個發放所統計短缺的金額為新台幣1983萬1900元。
“內政部”在19日啟動複核機制,針對短少金額達3600元以上的發放所展開複核。截至今天下午3時為止,已經完成複核回報的1499個發放所,減列短差金額為754萬8000元。換句話說,消費券第一階段發放短差金額為1228萬3900元。
廖了以指出,目前尚有1667個發放所尚未啟動複核機制,或是部分已經完成複核但前後數據完全沒有變動的發放所。依據其他鄉鎮市區的經驗,會進行第二次複核。
至於最後短缺金額,他表示,“內政部”將在2月5日完成第二階段複核後,對外公布。
他表示,根據第一階段複核估算,第二階段應該能將差額再減少約180萬元。加上保險理賠約480萬元,估計最後短差金額約為新台幣568萬3900元。
至於短缺的主因,廖了以說,第一階段消費券複核結果顯示,有超過五成以上的錯誤來自工作人員在領券清冊上漏蓋章,亦即“已領券卻未蓋章”所造成,但他希望外界不要過於苛責第一線工作人員。他也語帶哽咽地再次表示,“對不起第一線辛苦的工作人員,真的謝謝他們”。
廖了以日前曾公開表示願意自掏腰包賠償,面對龐大的短缺金額,他坦言,“沒想過會超出這麼多”,但他也重申會負責到底,一肩扛起所有責任,不會逃避,“自己說過的話一定做到”。
媒體問及其他部會是否也該承擔責任,廖了以說,在這整件事情上,沒有任何單位卸責,主要是發放流程上出錯,“內政部”責無旁貸,必須扛起所有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