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因素切塊地方
而在中央部委和地方政府的資金分配上,新投資也考慮到不同資金走向做了相應的安排。
其中,保障性住房建設安排中央項目30.5億元,地方項目249.5億元;農村“水電路氣房”建設安排中央項目57.05億元,地方項目 257.95億元;衛生、教育重點項目安排中央項目0.53億元,地方項目169.47億元。上述內容都是地方拿大頭。環境保護工程更是全部安排地方項目。
而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安排中央項目196.92億元,地方項目78.08億元,結構調整安排中央項目65億元,地方項目85億元。其中,鐵路一項全部劃歸中央部委來支配。
這是新增中央投資的第三個分配原則,即發揮投資的帶動作用,帶動地方和社會的投資,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
“我們現在同樣關心中央這筆錢如何要求地方配套。”上述地方政府官員笑言。
而在各省區計劃安排情況方面,國家發改委的考慮是,這次切塊安排新增1300億元的投資,主要按四個方面因素安排,一是人口數,二是人均財政收入,三是人均GDP,四是歷年中央投資所占的比重,其中人口數和歷年比重是主要因素,其他兩個是輔助因素。
另外,國家切塊時還考慮了民族因素、北方因素、三個直轄市,並給予了適當的增加。
在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劉尚希看來,從目前財政刺激方案的六大投向來看,這些領域的投資都具有明顯公共支出的特征,占比更多的是公共財政必保和公益類項目。
而鐵路等領域的投資,雖然可以通過市場化方式吸引一部分民間資本的參與,但整體來看,仍然屬於基建投資,因而也大部分需要政府買單,有助於通過公共支出來帶動私人消費的支出。
“這將減少由於政府包攬過多而擠占市場空間現象發生的概率。”劉尚希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