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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罪協商?扁檢大鬥法 特偵組且戰且走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05 00:41:45  


  中評社台北2月5日電(記者 黃惠玟分析報導)扁子陳致中昨天的記者會只有一個重點,就是他的認罪協商是真的。不過,他強調所謂的“認罪協商”就是依法律規定範圍,對扁家所得是否為“不法”,他則不斷迴避。陳致中的回答透露了他當庭要求認罪協商的算計,而這個算計不但能讓他從扁案中解套,搞不好最後還可以救父。

  從刑事訴訟法的認罪協商制度來說,被告提出認罪協商的主要意含,除了對罪名認罪請求判處輕刑外,最重要的是,當認罪協商啟動之後,代表的正是審理中的案子停止或是加速審理,被告與檢方進行罪名及刑度的協商,這兩個意含對陳致中來說都相當有利,但也透露出扁家的圖謀。

  根據刑事訴訟法規定,進行認罪協商的罪名限於一些比較輕微的犯罪,主要是最輕本刑為3年以上有期徒,死刑、無期徒刑重罪不在認罪協商的範圍。

  因此,就陳致中來說,他與太太黃睿靚所認的,就只是擔任洗錢“人頭”的部分,他的算計在於以小搏大,也就是認小罪,逃大罪。再說,認了罪,如果特偵組接受了,等於特偵組目前的調查就必須暫告一段落,說白的,也能保住扁家海外帳戶資料不斷的被挖出,確實是個一舉兩得的策略。

  陳致中夫妻一旦認了罪,接下來吳淑珍再認罪,等於回到了扁承認扁家有海外帳戶的說法,那就是扁對珍的所做所為全不知情,那麼目前還在看守所的扁當然就沒有收押的必要,只要扁出牢籠,只要時間夠,就可以運用過去擔任“元首”的人脈,比如說,美國相關的民意代表或是官員向台灣施壓,最後用政治解決的手段特赦扁的刑期。那麼扁要風雲再起,或扁家人要移民,全都有冠冕堂皇的理由,最後推給“整件事都是國民黨的政治迫害”。

  這個劇本確實寫得高潮迭起,只是讓扁家無法猜測的是,特偵組至今還不願接受陳致中夫妻的認罪協商,特偵組是怎麼想的?

  其一,顯然特偵組對陳致中在扁案的角色不但有質疑,甚至認為陳致中的罪,刑度不只3年,也就是說,陳致中雖然認罪,但涉案程度之深,根本沒有認罪協商的資格,這從檢方透露出陳致中夫妻在過年前接受密訊時,不夠誠意可以解讀出來。

  其二,特偵組洞悉扁家的圖謀,硬是要等吳淑珍於2月10日出庭說了什麼再做打算,好讓陳致中等人因為著急而露餡,這從過年前後的這段日子,不管平面或是雜誌媒體,有關調查扁案的新訊息都不再露出可見一般。這是特偵組刻意,好讓扁家人摸不著頭緒?還是偵查行動確實已告一段落?讓人十分好奇。

  不管如何,這場檢方和扁家人的攻防,不只法庭內好看,連外面的攻防都相當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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