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快訊/台北地方法院針對扁家弊案,在今天上午9點半傳喚郭銓慶和陳俊英,兩人都涉嫌協助扁家洗錢,郭銓慶還多了南港展覽館弊案;郭銓慶在1月19日就已經當庭認罪,包括洗錢和行賄。
今天庭訊進行不到半小時,兩人就雙雙認罪,而且用詞簡短,僅說了“認罪”和“我認罪”,其他都交由律師發言。
郭銓慶律師表示,郭銓慶全力配合檢方調查,還特別提到郭銓慶是第一個適用證人保護法的被告,希望郭銓慶的罪刑能請求協商判決。
而陳俊英律師葉大慧則認為,陳俊英在犯後態度良好且有悔意,且在洗錢過程中,只是帳戶擁有者,根本沒有A到半毛錢,因此也希望請求協商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