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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衫軍總部A錢? 施明德告4人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16 07:59:09  


  中評社台北2月16日電/紅衫軍總指揮施明德昨天決定“以訟止謗”,他對台南市議員王定宇、“監委”錢林慧君、閃靈樂團主唱Freddy、前“國策顧問”黃越綏和獨家報導雜誌社提出民事侵權訴訟,求償六千萬元,並要求在聯合報等四大報刊登半版以上道歉廣告。

  聯合報報道,施明德昨天和紅衫軍成員姚立明、委任律師余文恭舉行“反貪腐運動核心價值不容汙衊”記者會。施明德說,這只是第一波捍衛名譽的行動,若有人持續汙衊反貪腐運動,對個人將提一千萬元訴訟賠償,對媒體則求償兩千萬元。施明德並說,他的民事訴訟百分之百勝訴,目前還沒輸過。

  姚立明打趣說,這兩年施因誹謗官司勝訴,月入約四十萬元,“接下來就可買豪宅了”。

  姚立明說,王定宇指稱反貪腐總部是詐騙集團、帳目是紅衫軍貪腐的溫床;錢林慧君說倒扁總部帳目不清,讓施明德信譽全失;Freddy指紅衫軍是最大詐騙集團,施明德拿到兩千萬元,到美國去舒服一下;黃越綏說施明德拿錢帶著老婆小孩到國外;獨家報導上個月仍有類似報導。

  施明德強調,捐款剩餘款項早已捐給伊甸、創世、聯合勸募等團體,捐款使用與查核也由兩個獨立的團體在做;訴諸法律可讓法院檢驗一張張發票,證明反貪腐運動的清白,這不只是幾個人的事,而是百萬人的清白。

  他說,過去他秉持著“寬恕是接受苦痛最美麗的句點”,但經過忍耐、寬恕,最後仍發現不得不為自己的清白戰鬥,只好以訟止謗,若未追求生前的清譽,如何保護死後的清譽?如果反貪腐總指揮都會A錢,台灣還有明天嗎?

  因違反集會遊行法遭起訴的施明德昨天表示,官司將於二月廿日宣判,若判一審有罪,他不會再上訴,也不會接受易科罰金;他會去坐牢,凸顯集遊法的荒謬,並喚醒馬英九的道德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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