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16日電/中國國務院辦公廳日前發出通知,提出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
新華網報道,為了完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見習制度,鼓勵見習單位優先錄用見習高校畢業生,中國政府要求,見習期間由見習單位和地方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補助。
中國政府還提出,拓展一批社會責任感強、管理規範的用人單位作為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
中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大力組織以促進就業為目的的實習實踐,確保高校畢業生在離校前都能參加實習實踐活動,有助於提升高校畢業生的就業能力。”
此外,中國政府還要求,加強高等職業院校學生的技能培訓,實施畢業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雙證書”制度,努力使相關專業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通過職業技能鑒定獲得相應職業資格證書。
中國國務院辦公廳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高校畢業生需要,提供專場或其他形式的職業技能鑒定服務,教育部門及高校要給予積極配合。對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按規定給予鑒定補貼。
另據新京報報道,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擺在當前就業工作的首位,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拓寬就業門路,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和中小企業就業,鼓勵自主創業,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
加強大學生就業八措施
●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對具有基層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在研究生招錄和事業單位選聘時實行優先。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和非公有制企業就業。對企業招用非本地戶籍的普通高校專科以上畢業生,各地城市應取消落戶限制(直轄市按有關規定執行)。
●鼓勵骨幹企業和科研項目單位積極吸納和穩定高校畢業生就業。
●鼓勵和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當地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登記失業的自主創業高校畢業生,自籌資金不足的,可申請不超過5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
●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和就業指導。
●提升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從2009年起,用3年時間組織100萬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參加見習。
●強化對困難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援助。
●加強領導,明確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