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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文淵記者會漏洞百出 凸顯七大疑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2-16 16:21:50  


  中評社台北2月16日電(記者 黃筱筠分析報導)前中鋼董事長林文淵今天出面召開記者會,1個小時澄清,愈說漏洞愈大。林文淵雖否認替扁家洗錢,卻間接證實,他就是扁家買賣豪宅的人頭,以及元大將豪宅半買半送給扁家,林文淵也搭便車以超低價買了一戶。

  林文淵口中扁家買豪宅過程,在一般人眼底,十分不可思議;若是光明正大的買賣,絕不可能出現這種交易模式。全案至少有下列七大疑點,扁家藉豪宅收賄、洗錢案情呼之欲出。

  一、吳淑珍要林文淵買房子,卻沒付錢。林文淵未進一步解釋,何以受託買房子還要自籌款項,因此有二種可能:第一、吳淑珍根本認定這房子是元大馬家該給她的,她沒必要付錢;第二、林文淵每年領取中鋼薪水、配股達新台幣數千萬元,吳淑珍認為,林因扁提攜才能擁有鉅額財富,去張羅這些錢是天經地義,甚至不排除要林埋單替扁家買房子。

  二、元大“一品苑”對外銷售一坪新台幣百萬元,吳淑珍用50萬元買到,等於半買半送,其中必有對價關係。林文淵自稱是“VIP”,以他當時中鋼董事長的身分,能打6折買豪宅,也應有對價關係。兩人都已涉嫌“藉勢藉端”,以買賣豪宅的形式收賄。

  三、房屋交易若無不法,何必用人頭購買?扁家後來買的高雄“人文首璽”豪宅就大大方方登記在陳水扁名下,向“監察院”申報財產。林文淵所謂“受託替吳淑珍買房子”,已違反財產申報規定。林文淵就是扁家買賣豪宅的人頭。

  四、扁家以5折價錢買豪宅若被認定是收賄形式的一種,買賣“一品苑”所賺的價差5千萬元即為不法所得,林文淵替扁家暗藏這筆錢,即涉洗錢罪。

  五、林文淵自稱“植心園”是他自己買的,準備要搬進去住,不是扁家的,可能是脫罪之詞,以協助扁家保護資產。以元大“一品苑”為例,當初也是以林文淵名義所購買,並登記在林名下。

  六、林文淵自稱不清楚扁家台北寶徠花園廣場豪宅事宜。事實上,扁家寶徠豪宅名義上的“所有權人”呂和霖所屬的高興昌鋼鐵公司和林文淵關係密切。林文淵推說不知情,明顯是避重就輕。扁可能比照“一品苑”模式,由呂和霖為人頭購買,再向“總統府”申報租金,委託呂和霖繳納貸款,肥水不落外人田。

  七、林文淵自稱,要處分“一品苑”豪宅前,有去請示陳水扁,顯見扁家對外表示,家裡的財務都是吳淑珍在管,扁什麼都沒插手,並非事實。扁家最近不斷對外釋出吳淑珍主導一切,扁都不知情的訊息,來協助扁脫罪,林文淵所言,讓扁家說法不攻自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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