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需要監管
加拿大采取依出生地決定國藉的政策,即在加國境內出生,則可自動取得加國公民資格。在卑詩省,只要有合法居住權并按規定繳納了家庭醫療保險的,生孩子的費用全由政府負擔。因此,中國大陸、香港、台灣等地不少華人,即使本身并未在加國居住,也都選擇回到加國生孩子,這就給所謂“月子”服務創造了市場。僅在大溫,不論是在電腦上搜索,還是翻看當地報紙,都有為數衆多的“月子”中心在招徠生意。這種“月子”中心,以華人密集居住的列治文為最多。
據歐澤光透露,在2005年的時候,省政府曾對月子中心這類機構做過考慮,後來,有關官員認為,“坐月子”只是華人單一社區的習俗,不是涉及到全社會的事,故得出的結論是,不需要立法規管。
歐澤光認為,月子中心應該受到監管,因為,1、月子中心實際上有家庭旅館的功能;2、扮演產後護理的角色;3、負責照顧嬰兒。這3點分開單項來看,各自都是受到監管的項目,為何同時具備了上述3種功用的月子中心,反而不在政府監管之列?
要從制度上解決問題
錢路律師認為,是否應該對月子中心采取規管措施,取決於現有狀況能否最大限度地保護好產婦和嬰兒的利益。依據此標准來思考,“顯然,目前沒有任何保護和防範措施”,錢路律師明確指出,必須制定相關制度,改進對月子中心的管理。而且,改進應該分為兩個方面:一是對人員的管理。
錢路說,對月子中心從業人員要制定適當的資格執照制度,這些人員要經過專項的訓練,訓練要有必要的具體要求。另一方面是對設施的管理。
錢路律師表示,目前月子中心主要由家庭住宅充當,這些住宅是否可以滿足作為專業服務設施對照顧嬰兒的需要,應當由制度來規管。衡量的標准,應以安全、舒適為主要要求,而且相關項目應有具體的、可操作性的標准……所有這些細節,省政府都要認真研究,提出措施方案,供法律界考慮,直到形成系統化的制度,把這一行業納入有效管理。
華人要積極面對
金佩玲告誡華人家長,不要等到出現問題,才尋求服務,平時就要積極主動地參加社區和各種教育組織舉辦的有關親子關系、子女教育的講座,學習正確的子女管教方法,同時也認識、了解西方親子關系。她介紹說,中僑經常會有這類主題的講座,中僑的家庭及青少年輔導服務部更在處理這類問題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有需要的家庭可致電與他們聯系。
區澤光則呼籲華人朋友,特別是那些家中孩子已長大成人的中老年夫婦,本著愛心和對社會問題的關注,踴躍申請做寄養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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