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俄方應當妥善安置獲救的中國船員和印度尼西亞船員,保證他們的人身自由和人身安全,並盡快妥善解決對獲救船員的賠償事宜和遣返事宜。
5、俄方應當繼續搜救遇難者,盡快辦理遇難者家屬赴俄處理善後事宜的手續,並盡快解決對遇難者的賠償事宜。
6、新星”輪原船東是浙江通宇船務有限公司,光船租賃給我司,該輪由國內保險公司承保,完全屬於中國公司財產。俄方應迅速追查肇事者和責任方,盡快賠償我司和各方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
7、俄方應當立即書面向獲救船員和遇難船員家屬道歉,並向“新星”輪船東和租船人道歉。
我司再次強烈抗議和譴責俄邊防部隊違反國際法、踐踏人權的惡劣行徑,並呼籲俄司法機關嚴懲凶手。
吉瑞祥船務(香港)有限公司
2009年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