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9日電/台北地方法院明天提訊陳水扁,陳水扁辦公室今天將二度公布偵訊光碟瑕疵,由於光碟把關係人供詞“全都露”,公布光碟的訴訟策略,引爆扁家律師團內訌。反對公布光碟的律師質疑,這種作法只是把證人逼到檢察官那邊,“把子彈交給對方”,未來要怎麼詰問?
據指出,扁律師對於公布光碟,原本也態度保留,但這是陳水扁拍板定案,扁辦強力主導,扁律師只能尊重。
聯合報報道。,一位扁案律師指出,他極度不贊成公布光碟,證人供述或檢察官偵訊若出現瑕疵,辯護律師心裡應該偷笑,開庭時可以邊詰問邊反擊檢方,這樣辯護效果才會大;公布光碟就像亮出武器,證人可能心生恐懼,接下來實質審理要怎麼詰問?
該名律師還指出,公布光碟作法是否有違律師倫理,也值得討論,關係人雖有作證義務,但偵訊時強制錄影、錄音,偵訊光碟被赤裸裸公開在大眾面前,令人不免質疑,作證義務必須忍受的範圍究竟有多大?
據透露,扁嫂吳淑珍委任律師林志忠上周也曾致電扁辦,“公布光碟以後,會不會嚇到證人?”至於是否支持公布光碟?林志忠說,他不評論。
扁辦今天公布的光碟,去年十月十六日下午二時檢方偵訊蔡銘哲時,檢察官朱朝亮說,吳淑珍自己也講,二○○四年選後,那時扁家的錢是“全厝間”(台語),都是現金,都是“布袋提進來,布袋提出去”。
林志忠駁斥說,他不清楚吳淑珍有沒有這樣說過,因為他沒看到相關的具名筆錄;朱朝亮若憑記憶就和關係人講“全厝間”也不妥當,偵訊時沒有當場播放光碟給關係人看,為什麼可以這樣講?難怪扁律師質疑有教唆串供之嫌。
吳淑珍今天將再度到北所探視扁,林志忠轉述,吳淑珍周四一定會出庭,她希望趕快結束進入實體審理,讓扁可以早日交保,屆時法官蔡守訓再押人也沒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