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9日電/陳水扁幕僚證稱,陳水扁九年前剛當選“總統”時,曾出面替某黨籍大老向十位企業家籌募五千萬元要辦學校,學校不辦後,扁保管募款近兩年都沒退款,最後是大老再三催退,陳水扁才委託鄭深池處理退款。
聯合報報道,扁幕僚證稱,該位大老放棄辦學後,提醒陳水扁要把錢退還給捐助者;但是,幕僚轉述陳水扁說:“捐都捐了,也許有其他用途或是大老日後還是會用到”,指示暫時不用退款。
由於這名大老知道捐款人的企業家身分,逐一聯繫表達感謝,才知道對方沒收到退款,他還打電話到“總統府”、或寫信要求馬永成要向陳水扁報告趕快退款,以免捐款者誤認他“污”了捐款。後來馬永成向陳水扁報告後,陳水扁才同意退款。
陳水扁幕僚在特偵組證稱,陳水扁2000年當選“總統”後,曾邀請鄭深池、富邦金控董事長蔡明忠等十位企業家吃簡餐,席上陳水扁提及要幫大老募款興學,餐宴中敲定每位企業家各捐款五百萬元辦學基金。
陳水扁指示當時的辦公室主任馬永成將五千萬元送去給該位大老,但大老說學校還沒開辦用不到錢,請馬把錢帶回去;由於陳水扁的“總統辦公室”內有保險箱,馬永成帶回五千萬元後,便交由陳水扁保管近約兩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