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3月17日電/台灣聯合報“黑白集”今天刊文指出,“新聞局人評會”把郭冠英移送公懲會,一方面將使得社會震盪的時間拉長,另一方面也使得當局的處罰手段面臨升高的壓力。因為,人評會的處分僅至記過,但公懲會可以免職。
此時可回想李慶安事件一眠大一寸過程,“新聞局人評會”及郭冠英已使此事更難收場。
上網逛一逛,台灣什麼光怪陸離、不堪入目的言論沒有?但是,包括郭冠英本人在內皆同意,公務員不宜用那一類的詞彙來議論“國事”。
郭用本名撰文時,所寫都是才識洋溢的大塊文章,如談張學良;據說他有好幾個筆名,用辛文菊(“新聞局”)或趙天楫(招天忌)時的遣詞用字與文風筆觸,與范蘭欽(泛藍軍)的癲狂無羈,亦大不相同。郭冠英的思維及文風可以有許多面貌,但他的基本身分卻只有一種:公務員。現在,他未必是因“范蘭欽”而陷入爭議,而是因為公務員。
文章說,郭冠英是個狂人,筆名誇言“招天忌”還不足,甚至乾脆自稱“郭才子”。他用郭冠英、趙天楫等署名,展示他正經的一面,卻藉“范蘭欽”來宣洩他的狂野(直至他自己現在也否認的地步);不過,他畢竟只是一個匿名的部落客,他確實不符公務員的身分,但他畢竟未用“公權力”來挾持社會。
文章指出,此事已被操弄成族群鬥爭。一群根本主張推翻“中華民國”的政治人物,將郭冠英抬舉成“辱台”的代表人物。到底是主張推翻“國家”的政客嚴重?還是郭冠英在部落格上的瘋言瘋語嚴重?無人贊同郭冠英用那類詞彙羞辱台灣(如果是他寫的),但看看那些藉題發揮者的用心與動機,豈不更令人齒冷?
政客與狂人,豈不是龜笑鱉無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