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業總會理事長陳武雄在會中致詞。(中評社李仲維攝) |
|
官方首場舉辦的ECFA研討會,與會者相當踴躍。(中評社李仲維攝) |
中評社台北3月19日電(記者 李仲維)由台灣“經濟部”主辦,工業總會執行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溝通研討會”今天登場。“經濟部”強調,ECFA不採取港澳模式,所以既非大陸與港澳所簽的CEPA,也不是一般的自由貿易協定,而是屬於兩岸特殊性質的經濟合作協議。
“經濟部長”尹啟銘在會中針對“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草案”進行說明。
根據“經濟部”在會中提出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概要”,推動ECFA的目的有三,分別是推動兩岸經貿關係正常化、避免台灣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以及促進台灣經貿投資國際化。
在定位上,“經濟部”強調ECFA不採取港澳模式,所以既非大陸與港澳所簽的CEPA,也不是一般的自由貿易協定,而是屬於兩岸特殊性質的經濟合作協議,不違背世界貿易組織的精神,同時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不涉及統獨及政治問題。
在洽簽協議的步驟方面,“經濟部”在報告中指出,首先是雙方個別研究,然後進入雙方共同研究、協商、簽署、送“國會”審議通過、生效實施。至於談判的原則。“經濟部”強調,協商時將秉承對等、尊嚴、公平的原則處理,絕對不會自我矮化,同時不會進一步開放大陸農產品進口,也不會開大陸勞工來台。
“經濟部”指出,將針對有急迫性、獲共識的議題先處理,其他議題待兩岸獲致共識之後再逐步推動。初期台灣將考慮廠商的實際需要,要求大陸給予台灣重點產業早期免稅的承諾,至於敏感性、有爭議以及對台灣產業衝擊較大的,將置於後階段協商,以為台灣業者爭取較長的適應期。
至於ECFA的涵蓋範圍,“經濟部”則指出,早期收穫計劃將列出雙方早期降稅貨品項目及降稅時程,市場進入則包括同意未來就貨品貿易市場進入進行談判,並訂定未來談判時程。其他則包括原產地規則、貿易救濟措施、非關稅措施等等。
在服務貿易方面,“經濟部”指出,包括同意未來就服務貿易市場進入進行談判,以及未來談判時程,並考慮兩岸服務貿易正常化問題及不開放項目。同時也不排除訂定服務貿易之早期收穫計劃。
在投資方面,“經濟部”認為必須透過談判以逐步實現投資機制自由化,並加強投資領域合作,便利投資並提高投資規章和法規的透明度、建立投資保護機制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