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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陳江會進度 “陸委會”主動說明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02 11:48:19  


  中評社台北4月2日電/台灣“陸委會”最新提出的“第三次江陳會談相關問題說明”,第三次江陳會談的預備性磋商可望在4月中旬登場,江陳會談也將簽署整體性的金融合作協議。

  “陸委會”昨天針對第三次江陳會談的進度主動提出說明,在協商時間及地點方面,“陸委會”指出,根據兩會共識,第三次江陳會談將在今年上半年舉行;確切的時間將根據雙方協商進度進行安排,在業務溝通告一段落後,即可進行第三次會談及預備性磋商的各項安排。

  “陸委會”指出,兩會目前業務溝通仍在持續進行,如果順利的話,不排除在4月中旬左右展開程序性及預備性磋商,就會談的時間、地點、協議簽署等事項,作成安排。至於地點的選擇,在第二次江陳會談時曾討論到這次會談可以選擇在北京以外地區;但確切時間及地點,仍待兩會進一步磋商才能確定。

  在協商議題方面,“陸委會”指出,第三次會談協商議題包括: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兩岸定期航班、兩岸金融合作及陸資來台投資等四大項,目前皆已陸續進行業務溝通(專業部門各種形式的溝通及連繫),並已獲致一定程度共識。

  (一)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方面,將建構民刑事司法連繫和協助的機制,並就重點打擊的各類型犯罪、偵查合作、資訊交換、人犯遣返等,建立常態化合作機制,以確保兩岸人民權益,提升司法案件的處理效率。此一議題雙方溝通相當順利,達成協議應不困難。

  (二)空運定期航班的協商重點,是在既有平日包機的基礎上,實現兩岸空運航班常態化的運作,並就航路的優化、航班、航點的擴增等,進行配套的安排,希望全面提升航空運輸效率及服務品質。本項議題因為大陸方面內部意見整合時間較長,目前進度較遲緩,部分關鍵問題仍待突破。

  (三)兩岸金融合作方面,原有的四項子議題包括:銀行業、證券及期貨業和保險業三項監理MOU,以及貨幣兌換涉及的人民幣拋補及清算機制等,皆已進行多次業務溝通。因為三項MOU技術性很高,而且不同業別的要求也有所差異,再加上金融合作範圍很廣,因此,經雙方研議後,未來安排是由兩會簽署整體性的金融合作協議,將三項MOU的共通部分、貨幣兌換及其他金融合作事項,皆納入協議範圍,並賦予各業別金融監理機關進行監理合作的細部安排及三項MOU後續洽簽。透過這樣有層次的安排,應該更能夠符合各金融管理機關的特殊需求。

  (四)陸資來台投資議題,主要是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製造業、服務業、愛台十二項建設及不動產等,就雙方政策、法令、開放方式及項目等進行溝通及對話。經過溝通,雙方對於促成陸資來台都有很高的意願,大陸方面也會組團來台考察,並透過後續的各項安排,逐步落實陸資來台投資,為台灣經濟引進更多活水。

  至於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陸委會”則指出,ECFA議題目前“經濟部”及“陸委會”正加緊努力作好溝通及凝聚共識的工作,還沒到可以進行兩岸協商的階段。大陸方面對ECFA也還在內部研究的階段,因此,雙方何時可以展開ECFA的溝通,還要看準備情形而定。不過,ECFA問題在第四次江陳會談一定會觸及,因此,海基會會在預備性磋商或其他適當場合,就ECFA是否列入第三次江陳會談的對話議題之一,與海協會交換意見,若有共識,不排除進行相關的安排。

  “陸委會”強調,對話與協商是不同的層次,對話有共識,雙方都做好準備,才會變成兩岸協商的議題。


    相關專題: 兩岸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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