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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朔:縣市長選舉將臨 國民黨穩住江山不易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4-06 10:21:56  


 
  (二)地方制度調整,必須有一套區域發展計劃和財源分配計劃,而今這些上游闕如,即開始搞地方重劃,它等於是倒果為因、本末混淆,形同倒砌金字塔。

  (三)台灣財政日益困窘,地方制度調整和升格,只會讓財政惡化、城鄉差距及南北中差距惡化,替將來惹出更多事端。

  因此,“地方制度法”剛完成修法,新的混亂已告出現﹕台北縣立即要求升格,台南縣市也要求合併升格,高雄縣市及屏東也要求合併升格,這些動作每一個都會激化當地人民對馬政府的不滿,屆時治絲益棻之局已不難想像。

  文章指出,而在“貪污治罪條例的修正”方面,馬政府上台後,有關“不明財產來源罪”即成了一項普遍的民意,馬政府也因而決定立法以作為政績。問題在於有關此案馬政府缺乏道德勇氣與堅持,最後各方妥協,將這個罪訂在“貪污治罪條例”中﹕若有被起訴的貪污犯被告,在起訴罪名3年內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有不明財產,則必須負責說明,不說明者最高可處3年有期徒刑。

  由此已可看出,它已將“不明財產”的罪行條件限制在貪污被告這麼狹小的範圍,在香港,“不明財產來源罪”針對所有公職人員,刑責也高至10年。台灣的“不明財產來源罪”因而形同具文,人們遂稱之為“烏雲蓋頂的陽光法案”;相反的,民進黨主張將此罪規定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內,只要申報不實即必須說明,而且政黨也應該納入。民進黨所提的草案才是比較符合民意的一方。但國民黨依靠自己在“立法院”有四分之三絕對的優勢,硬是不加表決即將自己這邊的修正案強行通過。這個案子已使得國民黨被大大的扣了一次分。到了縣市長選舉時,這些都將會反映到選票上!

  國民黨雖囊括行政立法權 迄今未做出有魄力的改革

  因此,我不是對馬政府有成見,而是由這兩項法案,已可看出它在思維、膽識、做法上,都顯露出儘管國民黨幾乎囊括了台灣的行政權和立法權,但即使大權在握,它卻始終做不出有魄力、有重大突破的改革。經濟上或許可以推給全球經濟衰退,但有關地方制度和不明財產來源罪,則純屬台灣內政,都被搞得如此不堪,這又能怪誰呢?正因馬政府始終營造不出正面的新氣勢,據了解,民進黨已決定在5月17日(星期日)馬政府上台周年之際,展開百萬人遊行示威,俾替年底12月5日的縣市長選舉造勢。由此已可看出,未來的半年,台灣已更難安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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