韋奕禮又說,證監會於法院給予的三周時間內,分析了六千份投票紀錄,訪問了九十一個證人,細查了二千份文件,包括股東名冊、股票過戶資料,電話及短訊紀錄以至電腦檔案等,為法院聆訊提供了詳細資料。
股東“真誠投票”成爭拗焦點
電盈與證監會在這次私有化聆訊上針鋒相對,這些爭議分別圍繞在種票是否合法行為;部分涉及拆票的小股東,是否有真誠地投票;盈拓副主席袁天凡是否與富通保險區域總監林孝華串通種票;以及袁天凡是否在股東會前泄露提價敏感資料。
事實上,本港並沒有有關種票的法例,所以電盈一方的律師,一直都在強調拆票的合法性,法官關淑馨在判辭中亦承認本港未有這方面的法例,但證監會及小股東方面認為,即使股東拆票並無不合法,仍有濫用法律之嫌,而法官在作出裁決時,亦應從道德上作考慮,特別指出若果批准電盈私有化,縱容這種種票行為,日後可能會誘發更多同類問題,影響本港金融中心地位。
林孝華及袁天凡尤為這次聆訊的關鍵人物,證監會認為,袁天凡與林孝華兩人有多次電話聯絡的記錄,而且林孝華在今年一月五日,與袁天凡三次互通電話後,更於當日下午購入五十萬股電盈股份,分發給富通保險經紀作為花紅,令證監會不禁懷疑兩人有串謀種票的嫌疑。
電盈方面辯護,兩人的電話聯絡只是業務上的原因,並沒有證據證明兩人通話是串謀種票。
至於有證人A指袁天凡在去年底股東會前泄露提高私有化作價的敏感資料,指雙方乃透過電盈新聞及財經資訊首席副總裁羅燦接觸,但電盈一方的律師認為,以袁天凡的名望,質疑他會泄密的說法。
證監會與電盈的爭拗點亦在股東是否有為共同利益而真誠投票上,證監會認為,一些股東根本並非富通保險的經紀,卻仍獲得林孝華發出“花紅”,質疑拆票只是為了盡快取得贊成簽名,以圖通過私有化議案,而且另有些股東更獲得回購保證,遂出現特殊利益,對於這些股東是否真誠投票,實在抱有懷疑。
“數人頭”方式港府研檢討
電盈私有化掀起的其中一項爭論,是《公司條例》當中,以“數人頭”方式斷定私有化成敗是否合理。政府表示,留意到市場有聲音要求檢討有關規定,在今年第四季就重寫《公司條例》諮詢公眾意見時,將一併研究。
現時上市公司進行私有化需要連過兩關,即是要同時符合“數股權”以及“數人頭”的要求。以股權來說,按照《收購及合併守則》,支持私有化的獨立股東票數要多於七成五,反對票數少於一成。不過,惹起最大爭議的,卻是《公司條例》第一六六條關於“數人頭”的規定,在股東會中支持私有化的有投票股東人數要超過半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