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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陸委會”:大陸廣告不會全面開放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6-04 21:37:00  


  中評社台北6月4日電/面對民主進步黨“立法委員”反對開放中國大陸廣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發言人”劉德勳今天表示,目前不傾向全面開放大陸廣告,特別是招商引資、房地產等廣告,仍會維持現有的管理機制。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上午原排定審查有關開放中國物品、服務來台廣告的法案,但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認為有中國大陸控制台灣媒體的疑慮,並佔據主席台,經朝野協商後,決定擇期再審。

  對此,劉德勳表示,“陸委會”已經召集相關主管部門,針對大陸廣告開過至少兩次跨部會會議,會議中初步決議,不會全面開放大陸廣告,仍將採取過去以產品能否在台上架為能否刊登廣告的基礎。

  劉德勳進一步指出,在這樣的管理機制下,目前包括房地產廣告、大陸中央與地方的招商引資廣告、企業形象廣告,以及日前引發爭議的類似福建海峽論壇的官方與半官方廣告,暫時都不會開放。

  不過,他也坦言,目前開放的8000多項大陸產品,因為產品定位明確,反而沒有刊登廣告的必要。需要刊登廣告的,多半是產品意象比較模糊的產品,但隨著兩岸交流逐步加溫,包括像是大陸法律事務所能否在台刊登廣告招攬客人、商品專利廣告、智慧財產權廣告、企業形象廣告等,雖然產品不在台灣,甚至沒有明確產品,但是否要全面禁止,確實有討論的空間。

  但劉德勳強調,在大陸廣告能否刊登的母法“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未修正前,都會維持現有的管理機制,政府也會持續針對違法廣告,甚至是化做報紙廣編稿的類似廣告開罰。

  根據統計,從2004年至今,“內政部”共開出20張非法大陸地區不動產廣告罰單,包括今年5月出現在中國時報與工商時報的大陸上海地區房地產廣告;“經濟部”也開出1張,為大陸大學招商的相關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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