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17日電/新華網報道,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第九次會議15日至16日在俄羅斯葉卡捷琳堡舉行。會議發表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公報全文如下: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聯合公報
2009年6月15日至16日,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本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例行會議在葉卡捷琳堡舉行。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納扎爾巴耶夫、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巴基耶夫、俄羅斯聯邦總統梅德韋傑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拉赫蒙、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卡里莫夫與會。
會議由俄羅斯聯邦總統梅德韋傑夫主持。
本組織秘書長努爾加利耶夫、本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以下簡稱“地區反恐怖機構”)執委會主任蘇班諾夫出席。
本組織觀察員國代表團團長印度共和國總理辛格、伊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艾哈邁迪-內賈德、蒙古國第一副總理阿勒坦呼亞格、巴基斯坦伊斯蘭共和國總統扎爾達里,以及主席國客人阿富汗伊斯蘭共和國總統卡爾扎伊、聯合國負責政治事務的副秘書長帕斯科參加會議並發言。此外,獨聯體執委會主席列別傑夫、歐亞經濟共同體秘書長曼蘇羅夫、集體安全條約組織秘書長博爾久扎列席會議。
除本組織成員國元首小範圍會談和所有代表團團長參加的全體會議外,元首理事會會議期間,本組織成員國元首和觀察員國領導人還首次單獨舉行小範圍會談。
元首們就國際和地區形勢深入交換了意見。在保障安全和金融穩定的傳統國際體系發生危機的情況下,本組織成員國對構建更加公正合理的國際關係架構持相同立場。這在本組織成員國元首簽署的《葉卡捷琳堡宣言》中得到體現,《宣言》還確定了本組織框架內的優先合作方向。
元首們簽署的《上海合作組織反恐怖主義公約》進一步加強了本組織框架內反恐合作的法律基礎和能力,標誌著該領域合作提高到新的水平。
批准《上海合作組織關於應對威脅本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事態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機制條例》有助於進一步完善就國際問題進行磋商、協調立場和開展合作的機制。
本組織成員國代表簽署了《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保障國際信息安全政府間合作協定》和《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反恐專業人員培訓協定》。
會議期間,元首們在坦誠、友好的氣氛中總結了2008年杜尚別峰會以來本組織的主要工作成果,並確定了各領域合作首要及長期的工作方向。
元首們滿意地指出,自去年峰會以來,為推動和加強本組織活動、鞏固其國際地位,各方採取了有針對性的措施。
元首們批准了本組織秘書長關於本組織過去一年工作的報告和地區反恐怖機構理事會關於地區反恐怖機構2008年工作的報告。
元首們強調,在國際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維護本組織所在地區的安全與穩定具有頭等重要意義。
元首們指出,為討論共同打擊恐怖主義、毒品走私和有組織犯罪問題召開的本組織阿富汗問題特別國際會議(2009年3月27日,莫斯科)富有成果。
元首們對本組織成員國第七次國防部長會議(2009年4月29日,莫斯科)、首次公安內務部長會議(2009年5月18日,葉卡捷琳堡)和第四次安全會議秘書會議(2009年5月20日,莫斯科)的成果表示滿意。
元首們指出,本組織成員國應提高在共同應對恐怖主義及其他安全威脅方面的協調水平。地區反恐怖機構應為此發揮核心作用。
元首們指出,2009年4月17日至19日在塔吉克斯坦境內舉行的本組織成員國“諾拉克反恐-2009”首長司令部聯合反恐演習取得成果,應繼續定期舉行聯合反恐演習。
根據成員國禁毒部門領導人會議(2009年5月19日,莫斯科)上各方提出的意見,元首們責成於下次成員國元首理事會會議前就本組織禁毒合作機制問題提出協商一致的建議。
元首們指出,落實本組織成員國第四次緊急救災部門領導人會議(2009年6月5日,哈薩克斯坦共和國阿克套)批准的《上海合作組織框架內實施救災互助合作2009-2010年活動計劃》具有重要意義。
元首們對觀察員國積極參與本組織框架內共同感興趣的領域的活動表示滿意。
元首們決定,給予斯里蘭卡民主社會主義共和國和白俄羅斯共和國本組織對話夥伴地位。
元首們責成專家組繼續制定關於本組織吸收新成員程序的文件草案。
元首們指出,本組織經濟合作已取得顯著進展,經貿合作的法律基礎和組織機制進一步完善。總理理事會會議(2008年10月30日,阿斯塔納)批准的新修訂的《〈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多邊經貿合作綱要〉落實措施計劃》正在順利實施。
元首們認為,應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國際金融危機影響,推動本組織所在地區更加緊密的經貿和投資合作。
元首們認為,本組織實業家委員會和銀聯體應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努力實現從雙邊合作為主向落實多邊項目過渡。
元首們認為,深化本組織框架內的人文合作、促進人民間的友誼和相互理解具有重要意義。
元首們高度評價俄羅斯聯邦在擔任本組織主席國期間所做的工作,對俄方在葉卡捷琳堡峰會期間給予的熱情接待表示感謝。
本組織成員國元首理事會下次會議將於2010年在塔什幹舉行。根據《上海合作組織憲章》,本組織下任主席國由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擔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