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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瑞麟:馬永成指示“國務費”需扁辦核章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7-07 16:25:57  


  中評社台北7月7日電/台灣前“總統府會計長”馮瑞麟今天在法庭表示,“國務費”需要“總統辦公室”核章,再送會計處付款,當初是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指示,但各單位狀況不同,部分單位未照辦。

  中央社報導,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國務費案”,提訊陳水扁、傳喚馬永成、前“總統辦公室主任”林德訓,與馮瑞麟對質。

  馬永成詰問馮瑞麟,有沒有“國務機要費”審核都要“總統辦公室”核章的事?馮瑞麟表示,當初他是承馬永成指示,“國務費”應由“總統辦公室”核章,再送到會計處來付款。

  馮瑞麟說,當初他接獲這項指示,便轉知會計處的相關同仁,但是執行、適用的單位很多,所遭遇的狀況也不一樣,雖然他有轉告這個訊息,但是送交“總統辦公室”核章的動作,仍有部分單位未照辦。

  馮瑞麟強調,雖然核章動作不符合相關要求,但是各筆支出內容、性質與行為,會計處同仁都本於職權予以審核、認定核付。

  馬永成要求馮瑞麟拿出他講過這些話的證據,馮瑞麟說,就他記憶所及,如果馬永成沒有做過這樣的指示,他作證時也不會突發奇想的想到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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