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7月24日電/日本政府24日上午召開內閣會議,決定將向索馬里附近海域派遣自衛隊的名義由目前的“海上警備行動”改為“應對海盜法”。
內閣會議決定,向索馬里海域派遣自衛隊的規模為驅逐艦兩艘、P-3C巡邏機兩架,期限為一年,到明年7月23日。防衛大臣濱田靖一隨後向自衛隊下達命令,要求自衛隊按照“應對海盜法”執行在索馬里海域的打擊海盜任務。
新華社報道,今年6月,日本國會通過“應對海盜法”。該法規定,如果防衛大臣認為海盜威脅超出海上保安廳的應對能力,就能在獲取首相認可的情況下派遣自衛隊。與“海上警備行動”相比,該法放寬了對自衛隊保護對象和武器使用的限制,規定自衛隊也可保護外國船隻,並可向不理會警告而繼續接近的海盜船隻射擊。
由於索馬里海域海盜活動日益猖獗,聯合國安理會去年12月通過決議授權有關國家和國際組織向索馬里海域派遣軍隊打擊海盜。日本政府今年3月以《自衛隊法》規定的“海上警備行動”名義向索馬里海域派遣了第一批兩艘自衛隊艦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