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8月5日電/陳水扁今天委任律師何朝棟擔任自訴代理人,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陳水扁認為,台北地方法院合議庭法官蔡守訓、吳定亞、徐千惠涉嫌濫權羈押。
陳水扁辦公室發布新聞稿指出,蔡守訓等人涉嫌違反“法律保留原則”、“比例原則”,未以法律為依據而濫權羈押,甚至以羈押做為報復、懲罰及羞辱被告的手段。
扁辦認為,蔡守訓等人違法違憲取得審判權,以陳水扁否認犯罪、干擾訴訟等非法定理由羈押,藉以報復、教訓陳水扁,另外還以出書、接受國外媒體訪問、絕食等干擾訴訟的非法定理由羈押陳水扁,都已構成刑法第125條濫權羈押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