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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慶海外遺產官司開打(遺產動向表)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8-14 11:18:53  


台灣經濟日報製圖
  中評社台北8月14日電/台塑集團創辦人王永慶逾2600億元(逾80億美元)海外遺產爭議官司,13日上午11時首度在新澤西州紐華克市新州高等法院開聽證庭。王永慶長子王文洋要求法院給予王永慶元配王月蘭專案保護人(GUARDIAN AD LITEM)權益,遭三房長女王瑞華反對,法官柯波斯基裁定下周五提出反對理由再決定。

  台灣經濟日報報道,至截稿為止,聽證庭仍進行中,雙方正在辯論此案最關鍵的管轄權問題,親自出席的王文洋有備而來,提出家族表、企業、資產等各項數據說明,王瑞華及王文祥的委任律師尚未開始。新州高等法院對王永慶遺產案是否有司法管轄權,王永慶的兩個兒子王文洋、王文祥都認為有,但王瑞華否定,這是官司能否打下去的前提。

  此案三方關係人:王永慶“二房”長子王文洋親自出庭、“二房”次子王文祥、“三房”長女王瑞華等委由律師代表出席。這是台灣企業大家族在海外打遺產官司牽涉金額最大的一宗,掀露“經營之神”王永慶去年10月過世後,子女爭遺產諸多戲劇性內幕。

  官司由王文洋起頭,於5月13日向新州高等法院提訴訟,要求法院給予王永慶在海外遺產的“管理人”(Administrator)資格與“發現權”(Discovery Power),即有權查明王永慶在海外各地(包括美國、中國大陸及各“避稅天堂”島國)的遺產下落及總額。

  王永慶三房長女王瑞華代表四姐妹,反對王文洋要求,並指新州法院對此案無管轄權;王文洋親弟弟王文祥也向法院要求,應擁有父親遺產管理人資格,王文祥則有母親王楊嬌、二個姐姐王雪齡、王雪紅支持;形成三方爭執。

  在美執業律師建議,最好各方能私下和解,否則官司打下來,“三方俱傷”,王永慶在天之靈也不安息。

  此案關鍵點之一是,新州高等法院對王永慶遺產案是否有司法管轄權。要確定新州法院是否有管轄權,得先要認定王永慶是否為新州居民、在新州有住所。王永慶並非美國公民、未持美護照(但子女都是美公民),但這不是新州法院對王遺產是否有管轄權的必要條件。

  王永慶過去20多年經常來美視察美國台塑,大多住在新澤西州美台塑總部附近的王瑞華家(他去年過世時即旅居瑞華家),如何認定王永慶是新州居民、在新州有住所,為三方律師論辯與說服法官要點。

  此外,王瑞華與家族成員(指妹妹王瑞瑜、王瑞慧、王瑞容)於7月28日向新澤西法院提出,要求法院不受理王文洋訟案,稱新澤西法院對此案無管轄權。

  王文洋則於8月7日向新州法院提更多證據,佐證他要求管理人資格及發現權,並反稱王瑞華7月28日所提(撤訟及無管轄權)“於理無據”。王文洋又於8月 10日要求法院給予王永慶元配王月蘭專案保護人(GUARDIAN AD LITEM),確保年老力衰的王月蘭在此案各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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