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9日電/新中國成立60年來,我國文化建設在探索中前進,在曲折衷發展。新中國的成立開啟了我國文化建設的新航程,文化事業餘現出生機勃勃的景象,形成了新中國文化藝術事業發展的第一個高潮,為文化的發展奠定了基礎。“文革”期間,文化建設受到嚴重挫折,萬馬齊喑,一片凋零。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的召開,文化建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文化領域深入推進改革,實現全面開放,找到了一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文化發展的道路,各項文化建設成就斐然,我國文化建設進入了歷史上最好的發展時期之一。
文藝創作日益繁榮,精品佳作不斷湧現。各級文化部門不斷加強對藝術創作的扶持和引導,組織中國藝術節、中國戲劇節等活動,開展文華獎、群星獎評獎,實施國家舞台藝術精品工程和國家重大題材美術創作工程,為藝術創造搭建展示舞台,營造良好環境。廣大藝術工作者積極響應時代的呼喚,堅持貼近實際,貼近生活,貼近群眾,以昂揚的狀態、創新的精神投入藝術創作活動,創作出音樂舞蹈史詩《東方紅》、小說《青春萬歲》、電影《上甘嶺》、話劇《茶館》、舞劇《絲路花雨》、歌劇《原野》、京劇《曹操與楊修》、油畫《父親》等精品佳作,文藝百花園紫嫣紅,異彩紛呈。文藝批評深入開展,《中華藝術通史》等理論研究成果完善了藝術學科體系。崑曲、京劇等藝術的專項振興規劃相繼實施,傳統藝術煥發了新姿。“文化下鄉”、“高雅藝術進校園”等活動堅持不斷,活躍了基層群眾的文化生活,提高了青少年的藝術修養。
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不斷加強,人民基本文化權益得到進一步維護。隨著工作理念的不斷深化,社會文化工作逐步從“唱唱跳跳”的一般性活動組織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轉變。公共文化設施建設力度加大,逐步建成覆蓋城鄉的公共文化服務網絡。截至2008年底,全國共有公共圖書館2819個,文化館(含群藝館)3217個,文化站37938個,村(社區)文化室247332個,公共博物館1893座。創建文化先進縣活動、全國萬里邊疆文化長廊建設工程、知識工程、蒲公英計劃、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等文化工程相繼實施,擴大了公共文化服務的覆蓋面。2004年以來,我國各級各類國有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有條件的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逐步實行優惠或者免費開放。城鄉群眾文化活動多姿多彩。
文化市場繁榮有序,文化產業蓬勃發展。由娛樂、演出、音像、電影、網絡文化、藝術品等市場組成的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文化市場體系逐漸形成。近幾年,全國文化產業增長速度在17%以上,比同期GDP增速高6─8個百分點,文化產業對國民經濟增長的貢獻不斷上升。以綜合行政執法、社會監督、行業自律、技術監控為主要內容的文化市場監管體系初步建立。國有文化單位整體實力和競爭力不斷增強,民營文化企業不斷壯大。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格局初步形成。傳統文化產業重新煥發生機,動漫、網絡遊戲等新興文化產業快速發展。
文化遺產保護成效顯著,優秀傳統文化得到弘揚。隨著時代的發展和觀念的進步,文化遺產保護領域逐漸拓寬,保護體系日臻完善。普查建檔工作深入開展,中國民族民間10部文藝集成志書編纂工作收集資料多達100億字,第三次文物普查共調查登記不可移動文物40多萬處。國家、省、地市、縣四級遺產保護名錄體系逐漸形成,國務院先後公佈6批2351處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兩批1028項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109座歷史名城,251個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布達拉宮等歷史建築的保護和修繕成效顯著,三峽水庫等國家重點工程的考古工作深入開展。長城等大遺址保護穩步實施,工業遺產、鄉土建築的保護逐漸提到工作議程。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命名活動廣泛開展。世界文化遺產申報和保護取得突破,我國擁有世界遺產38處,居世界第三,4個項目被列入“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名錄。
對外及對港澳台文化交流活動有聲有色,中華文化的影響力不斷提升。我國同世界上160多個國家和地區保持著良好的文化交流關係,與145個國家簽訂政府間文化合作協定和近800個年度文化交流執行計劃,逐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多渠道的對外文化交流新格局。“中法文化年”、“中俄國家年”、“中日文化體育交流年”等大型交流活動影響深遠,文化外交的優勢不斷凸顯。海外文化陣地建設不斷加強,目前已在82個國家設立96個使領館文化處(組),建成海外中國文化中心7個、孔子學院140多所。中國國際廣播電台、中央電視台國際頻道在海外傳播能力顯著增強。對港澳台地區的文化交流積極活躍,“藝海流金”、“情繫長安”等文化活動增進了港澳台同胞對中華文化的了解與認同。
文化體制改革不斷深化,文化生產力得到進一步解放。根據中央提出的改革目標和任務,文化系統廣大幹部職工進一步解放思想,積極探索,勇於創新,推動改革走向深入。一批經營性文化事業單位完成轉企改制,煥發了生機。國有院團改革步伐日益加快,增強了活力。公益性文化事業單位的內部改革不斷深化,激發了幹部職工的積極性,文化市場綜合執法改革成效顯著,文化市場管理中長期存在的職能交叉、多頭執法等問題得到初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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