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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官案 台軍前中將判囚10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03 09:46:59  


  中評社台北9月3日電/重創台軍形象的軍中買官案昨宣判,板橋地院認定後備司令部前中將副司令袁肖龍,向部屬施壓洩露軍事工程招標資料給掮客林治崇,交換林出資六百萬元幫他買官升上將,昨依違背職務期約不正利益罪重判十年四月、褫奪公權四年;林也被依行賄罪判刑三年。 

  涉嫌幫林打點軍官飲宴、送禮與安排性招待的“四大金釵”中,丁顗慈、許佩君各被依共同行賄罪判刑一年八月及一年四月、均緩刑三年,張雯雅、陳靖捷獲判無罪;“國防部”軍備局前上校組長楊東山的妻子蔡瑜,不但和丈夫共同接受林現金賄賂及招待出境旅遊,還要求林送家電、電腦及出錢裝潢住家,且犯後毫無悔意,被依共同違背職務收賄罪重判七年、褫奪公權三年,並追繳犯罪所得兩百餘萬元;楊東山已被軍事法院判刑十五年。 

  台灣蘋果日報報導,綠委蔡煌瑯與藍委丁守中都強調:“重判買官者,對軍中有警惕作用。”藍委費鴻泰也說:“‘國軍’現在士氣低落,呼籲檢察官勿枉勿縱,趕快調查清楚,把害群之馬揪出來。”

  板橋地檢署三年前偵辦林治崇涉及軍事工程招標弊案,意外發現袁肖龍找林買官,林找綽號“MIKE陳”的“國會”助理牽線,約定以五百萬元“買一顆星”升上將,另付“MIKE陳”一百萬元佣金,都由林埋單。

  林後來拿到一張印有“‘總統府’用箋”的推薦函,大意為“‘總統’先生”屬意袁晉升後備司令部司令。袁心中大喜,責令部屬將數件軍事工程招標資料,包括評選委員薦報名單預先洩露給林,甚至要求部分評選委員將特定廠商列為前兩名。不過袁最後升官落空,被迫屆齡退役,林也僅支付五十萬元佣金。 

  法官雖認定袁的部屬未因害怕而付錢,涉嫌藉勢藉端勒索部分判他無罪,但引用《儒林外史》中“功名富貴無憑據,費盡心情,總把流光誤”的字句,痛批袁求官花錢走捷徑,嚴重踐踏軍人“智”、“勇”兩項明是非、尚節氣的武德。 

  起訴檢察官王正皓得知判決結果,認為這是“正義跟公理的伸張”,但對袁涉藉勢藉端勒索獲判無罪感到遺憾。 

  王正皓強調,本案為第一次將領買官被判有罪,“希望不會是唯一一件”,後續將擴大追查將領有無勾結校級軍官買官賣官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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