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慣例”不除 消費者可拒絕支付費用
一度被稱為“國際慣例”的賓館飯店業“12點退房”的行規,終於在最新公布的《中國旅遊飯店行業規範》中被删除,消費者可以不用拎著行李吃午飯了,但是,對於仍然執行12點退房這一“慣例”的酒店,消費者該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呢,北京市華衛律師事務所的童雲洪律師表示,消費者可以拒絕支付相關費用。
洪律師:“如果明示12點之前必須退房,是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因為不是鐘點房,而是相當於包一天的房間,強迫消費者接受12,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即使殿堂告示了,告示也沒有約束力,消費者可以拒絕支付相關費用,如果非得要收取可以向消協投訴,也可以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
專家: 新行規有利於酒店發展
對於最新公布的《中國旅遊飯店行業規範》,業內內專家給予了積極評價,東北財經大學旅遊與酒店管理學院院長謝彥君表示,新的規定將有利於酒店業的發展。
謝院長:“總體上說,取消是合情合理的,這件事是經濟行為,應該交給市場去選擇調整,目前飯店業協會所做的修改尺度把握得比較好,既沒有限制競爭也沒有盲目的一刀切,而是把權力交給了消費者和經營者,隨著消費者的成熟,隨著經營者經營意識的提高,和競爭手法的優化,最終會形成比較有效的適合中國本土國情的飯店結算制度。那些比較聰明和人性化的酒店都會選擇2點或比較彈性的退房標準。在行規調整的短期內,可能會出現短期的不適,會出現市場的無序和價格的混亂,不會出現太大、太持久的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