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在澳洲採訪新聞多年,每次到法庭上,對起訴檢察官和嫌犯律師之間的證據攻防都留下深刻印象。如果很多聰明的中國人都因此自信能逃過追蹤,或企圖想與警方鬥法,坦白說,那實在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你想想假如以上這幾個大案子無法偵破,並將凶手繩之以法,那其副作用有多大,有更多的惡人會起效仿之心,那華人的生命就再也難有保障了。
同時我們也更該深思,從以上的這些犯罪案件來看,很多案子都顯示凶手對被害人的積恨很深,而這些恨若無法從法律上找到適當的解決方式,這是新移民面臨的另一嚴肅問題。華人不喜歡“見官府”,更不喜歡找律師,我們常看到中國人吵架最後的一句話是:“你給我小心點,大家走著瞧!”可是西方人喜歡說:“ I will ask my lawyer talk to you.”(我會要我的律師找您的)。所以中國律師難做,願當醫師者多,當律師者少。在此,我們要鼓勵華人有事時多找律師談談,尤其是在事前,而不是事後。它從某方面來說,它能化解人與之間的問題和積怨。
最後想提議的是,中國人社團多,慈善機構也不少,但就是缺少社會工作者機構,以前有中國留學生福利會,幫大家解決一些糾紛或困難,但現在已經沒有了,或則我們應設立一個管道,讓受委曲者有地方傾訴、傾訴,這對我們這一些如處在浮萍一般的新移民是有其需要的。讓大家彼此有更多的關懷,也讓我們齊心協力相互幫忙,也等於大家為這個社會多做一些功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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