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2日電/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一審判決扁家4大案。北院統計,吳淑珍因身體不佳,近7個月來單是她多次出庭的醫療相關費用,就耗費約新台幣70餘萬元。
中央社報道,吳淑珍在“國務費”、龍潭購地、南港展覽館案、洗錢等案被控貪污、洗錢,今天遭北院一審判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
據北院統計,自今年2月間開始審理相關案件以來,一共開庭182次,光是動員的法警就高達2192人次,場外因為民眾聚集而動員的轄區員警則難以計算。
吳淑珍因為身體狀況不好,北院每次傳她出庭時,都必須準備救護車與台大醫院醫護人員在旁待命,平均一次都要2萬多元,吳淑珍一審期間北院支付的醫療費用達70萬餘元,如果加上其他因為偽證案等其他合議庭審理的案件,則達73萬餘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