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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規定遇突發事件需在120分鐘內發布新聞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18 14:06:28  


 

人物對話

“各級新聞發言人應更多地利用網絡”

  記者:《深圳市人民政府新聞發布工作辦法》設定的突發新聞發布時限120分鐘,依據是什麼?

  蘇會軍(深圳市新聞辦主任):這是在參照了國內外發達城市先進做法的基礎上,結合了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的制度規定,比如自然災害、火災。這些制度規定對於應急響應的時間有不同規範,120分鐘指的是重大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機制啟動開始之後計時的120分鐘之內。我們要求120分鐘內首發信息,首發信息是基本信息,不要求很完備。有時間、地點、基本情況,這個首發信息可能非常簡短,可能就一兩句話,但要首發出來,這也主要是為了解決突發公共事件新聞發布的“第一時間問題”。

  記者:記者採訪時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向某個部門發出採訪函,很多天之後才得到回覆,早已過了新聞報道見報的時間。能否對這種情況設定回覆時限呢?

  蘇會軍:文件確實對行政機關受理答覆記者採訪申請的時限沒有作出硬性規定,主要是目前條件還不成熟。當前,我們希望能夠先行總體上推進各級部門的主動新聞發布。至於規範政府部門受理、答覆記者採訪申請的時限,需要一個過程。尤其是實行大部門制後,很大一個系統,發言人協調把信息找出來確實需要一點時間。當前我們只能在重大問題的新聞發布時限上加以保障,同時也要求每個部門都建立自己的新聞發布程序規定,避免推托的情況或者某一個環節上因為觀念意識問題拖延新聞發布時間。

  記者:近來省工商局啟用了網絡新聞發言人,深圳在這方面會有什麼探索?

  宣柱錫(深圳市委宣傳部副部長):這裡面實際上是兩個問題。一個是發言人是否積極使用網絡;第二,是否要專門設立在網絡上發布新聞的發言人。

  《辦法》在新聞發言人發布工作及發布渠道中專門點到了通過“網絡互動”這種渠道。深圳不排斥發言人通過網絡來進行新聞發布,從這個概念上說,我們的新聞發言人制度已經規定了發言人通過網絡開展工作的各方面規定。如果叫他是網絡新聞發言人,也可以。

  第二,鑒於網絡傳播速度特別快、參與人數特別多,且能通過網絡進行互動,我們也提倡各級新聞發言人更多地利用網絡,除了跟媒體溝通外,還可以通過網絡直接和市民進行溝通,把新聞發布工作做得更足。

記者親歷

“新聞官”經歷執政觀洗禮

  深圳新聞發布制度從建立起至今已有25年了,但發展最快的還是最近幾年。

  2006年,全國掀起了一陣新聞發言人培訓的熱潮,熱潮是由深圳和上海開啟的,深圳市和國新辦聯合舉辦了新聞發言人培訓班。與其他城市相比,深圳的新聞發言人制度是頗具特色的:設立了相對完善的市、區和各部門三級新聞發言人。在開辦培訓班時,深圳根據這種三級構架將市、區和各部門的新聞發言人和新聞助理都涵蓋在內,共有120多人參與培訓,這麼廣泛的培訓在全國也是不多見的。儘管來參加培訓的“新聞官”不是副局級就是處級,但面對著台上來自國新辦、新華社、復旦大學的專家們,這些官員像小學生一樣虛心地聽講,認真地記筆記,沒有一點官架子。

  在新聞發布中,許多地方存在著“重事務,輕傳播”的誤區,也有不少新聞官害怕面對記者,不知如何進行新聞發布和應急處理。他們的困惑,在培訓中得到了解答。新華社特稿社副社長熊蕾告誡大家,對記者的採訪要求不回應、面對負面信息一味採取壓的做法非常被動,“如果媒體缺位,別人就會引導輿論”,政府主動提供信息、主動應對媒體,才能真正影響輿論。清華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副教授史安斌傳授了許多面對記者的實用小絕招。最後一節課的“模擬新聞發言人答記者問”,提的問題個個尖銳、刁鑽,讓幾位發言人見識了媒體記者的鋒芒。

  走出“新聞集訓營”時,有新聞助理說,以後再也不敢出了錯“捂在鍋裡”了,也有人不無感慨地說,雖然很怕媒體報道負面新聞進行輿論監督,但輿論監督對社會的推動作用卻是實實在在的。在這次培訓中,這群新聞官經歷了一次執政觀的洗禮,信息公開、陽光政府的信念開始生根發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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