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3日電/據北京交管局網站23日消息,為確保“十一”期間本市道路交通安全與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決定自2009年10月1日起至10月8日止,對本市部分道路採取交通管理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天安門廣場地區
(一)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24時,故宮筒子河(東華門至西華門)雙方向禁止機動車通行和停放(持國慶期間通行證及專線通行證的機動車除外)。
(二)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廣場熄燈,天安門廣場東、西側路禁止車輛通行(持專項活動通行證的機動車除外)。過往車輛(含公共電、汽車)繞行正義路和大會堂西側路。
二、景山地區
10月2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17時,對下列道路採取以下交通管理措施(公共電、汽車除外):
(一)景山東街禁止機動車由北向南行駛;
(二)景山後街禁止機動車由西向東行駛;
(三)景山西街禁止機動車由南向北行駛;
(四)地安門內大街南口禁止機動車由北向東左轉彎;
(五)景山西街南口禁止機動車由西向北左轉彎。
三、奧林匹克中心區部分道路
10月1日至10月8日,每天7時至22時,下列道路禁止載貨汽車通行(持專項活動通行證的機動車除外):
(一)北辰東路由北辰東橋橋區主路至奧林東路南口;
(二)奧林東路由奧林東路南口至奧林東橋橋區主路;
(三)北辰西路由民族園路口(不含)迤北主路至奧林西路南口;
(四)奧林西路由奧林西路南口至奧林西橋橋區主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