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5日電/2009年9月25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烏魯木齊市人民檢察院將烏魯木齊“7.5”打砸搶燒嚴重暴力犯罪事件中的六起重大犯罪案件21名被告人依法向烏魯木齊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分別是阿不都克里木.阿不都瓦伊提故意殺人、放火案,艾尼.玉蘇甫等4人故意殺人、放火、搶劫案,艾合買提江.莫明等11人故意殺人、搶劫、放火、故意毀壞財物案,阿力木.麥提玉蘇普、塔衣熱江.阿布力米提故意殺人、搶劫、放火案,艾則孜江.亞森故意殺人、搶劫案,韓俊波、劉波故意殺人案。
新華社報道,檢察機關經全面審查公安機關移送的案件證據後認為,這六起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給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造成了重大損失,嚴重破壞了社會秩序,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遂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審查起訴中,檢察機關依法文明辦案,切實保障了上述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
據悉,烏魯木齊“7.5”事件中的其他犯罪案件也將陸續提起公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