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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局”把民進黨的責難頂了回去,不止是捍衛新聞自由那麼簡單,還是及時地粉碎了民進黨要藉此迫逼馬政府跌落政治陷阱的圖謀。 |
中評社香港10月6日電/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台灣“新聞局”昨日邀請在大學校院任教的傳播學者,一同檢視大陸國慶當天台灣三家有線電視台轉播的北京國慶閱兵實況內容。經過學者檢視之後,初步認定這是電視台自己舉辦的新聞節目,屬於言論自由,不論是自行拍攝或由外國電視台提供都屬合法,無須事前送審。“新聞局”的這一結論,既軟又狠地把民進黨的刁難攻詰頂了回去。
實際上,當初民進黨的來勢,是何等的洶洶;其政治圖謀,又是何等的陰險!——在十月一日大陸國慶當日,包括TVBS--N、中天、東森等三家有線電視新聞台,都播出大陸國慶特別節目,實況轉播大陸國慶慶祝大會包括大閱兵和群眾遊行,並邀請專家名咀作給旁述討論。這三家電視台的節目,吸引了無數台灣電視觀眾收看,反應熱烈。但一向仇視兩岸交流並無事找事的民進黨人又要找碴,民進黨發言人趙天麟就指控這三家有線電視台幾乎全程轉播大陸國慶閱兵大典,聲稱大陸國慶閱兵展現各項攻擊性武器、中長程飛彈,甚至連核彈頭也是展示項目之一,充滿驚悚、誇張畫面,部分媒體以幾近全程轉播的方式呈現,無視對台灣人民感情與對“國家”安全的傷害,並質疑這三家有線電視台涉嫌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有線電視法”等相關規定,要求“新聞局”與“NCC”必須主動調查,予以處罰。
文章說,對於民進黨的洶洶來勢,主責的“新聞局”廣播電視處處長何乃麒一開始時似是有點招架不住,表示三家有線電視台轉播大陸國慶閱兵大典是有違法之嫌,如果查實屬於違法,將會執罰。但何乃麒畢竟是“新聞局”的資深職員,而且也曾長駐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對“新聞自由”原則有一定認識,希望能將對三家電視台的傷害降至最低,故又表示,即使是執罰,由於此個案並無前例,故也只能是執行相關規定的最低處罰額。為慎重起見,他還表示,是否執罰,應由傳播學者審視後才能決定。
何乃麒的這一決定,是極為聰明之著。因為他首先就將三家電視台的節目定位為“新聞節目”,而不是民進黨人所引用的法律規範所指的“大陸地區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這就使得民進黨所抬出的法律規範並不能適用。而且,由大學院校的新聞學教授來審視三家電視台的節目,具有權威性,所作出的決定無人敢以質疑,包括聲稱尊重學術自由的民進黨人在內。何況,由崇尚新聞自由的傳播學者來審視三家電視台的節目,其結論必然將會有利於轉播大陸國慶現場實況的有線電視業者。因為這三家無線電視台都是新聞台,每天二十四小時反覆播出的都是新聞節目,完全沒有其他製作節目,包括劇集等。而趙天麟所列舉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和“有線電視法”相關條文所指的“錄影節目廣播電視節目”,是製作類節目如劇集等。這樣,就輕易地以“新聞自由”作武器,將民進黨的“大棒子”頂了回去。實際上,傳播學者的結論就是,電視台播出大陸國慶的內容屬於新聞事件的即時專題報導,而且有主持人、來賓參與,這已經算是本地自製的節目,並非原封不動的播出大陸節目,因此並不需要事先送審。何乃麒更“借題發揮”強調,台灣實行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電視台製作節目所使用的畫面,不論是自行拍攝或由國外電視台提供,均屬合法,無須事前送審。因此,三家轉播大陸國慶的電視台既無違法,當然也就沒有開罰的問題。
文章指,這種以“新聞自由”為後盾,將節目定位為“新聞轉播”的做法,是最有力的還擊武器。
其實,“新聞局”祭出“新聞自由”的武器,還含有“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用意。實際上,“新聞自由”是民進黨當年打出“爭民主,爭人權”旗號的常用鬥爭工具之一,因而隆而重之地將之寫進了“黨綱”,並在各種反對國民黨統治的鬥爭中頻頻使用。如今,民進黨動輒就要對新聞節目大加鞭笞,這豈非是自打“捍衛新聞自由”的巴掌,並要對奉行新聞自由、言論自由的電視台實行“綠色恐怖”?就此,也就暴露了民主進步黨的反民主的倒退本質。
更為諷刺的是,奉命質責“新聞局”和三家電視台的趙天麟,本身就是世界新聞大學的畢業生,學的還是口語傳播專業,並曾任過多家電視台的記者和新聞評論人,及《新台灣週刊》記者、《台灣新聞報》採訪主任。直到如今,還兼任東森廣播網的主持人。作為吃新聞飯起家的政黨新聞官,卻要踐踏新聞自由,這也可算是新聞界的猶大,出賣自己的專業和靈魂了。
其實,“新聞局”把民進黨的責難頂了回去,不止是捍衛新聞自由那麼簡單,還是及時地粉碎了民進黨要藉此迫逼馬政府跌落政治陷阱的圖謀。實際上,民進黨圍繞著大陸國慶的問題,一直在作政治陰謀文章。先是迫逼馬政府召回應邀出席國慶觀禮的幾位“國策顧問”,後是要追究出席國慶觀禮的退役軍人的“法律責任”。如今,又要藉著台灣三家有線電視台轉播大陸國慶慶祝大會盛況,強銷兩岸是“敵國關係”的定位,要把台海形勢拉回到“敵對狀態”的戒嚴時期。如果馬政府執罰三家有線電視台,就等於是仍視對岸為“敵國”,所有海峽兩會所簽署的協議,及國共平台的交流,都將被視為“叛國”。倘不執罰,則可控訴馬政府“縱庇”、“有法不依”。這一招,不可謂不陰險。
幸而,“新聞局”四兩搏千斤,借助傳播學者的權威性和公信力,以“人權”的基本內容之一的新聞自由來粉碎了民進黨的政治陰謀,保護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趨勢。 |